壹、未經承租人同意轉租有什麽後果?
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給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租賃房屋,未及時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轉租。
未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將租賃房屋轉租,出租人解除租賃合同時,要求承租人返還向第三人收取的超過出租人應收租金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租賃糾紛需要什麽證據?
1.對於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或協議,口頭租賃協議應提供無利害關系人的見證證言。
2.出租人和承租人履行義務。
(1)承租人欠租的,應提供欠租時間、金額、承租人工作單位房租補貼等證明材料。
(2)承租人擅自拆改房屋的證明材料。
(3)承租人擅自轉租、轉借或空置房屋的證明材料。
(4)承租人改變房屋用途的證明。
(5)承租人利用租賃房屋進行違法活動,損害公眾利益的證明材料。
(6)出租人在強行驅逐承租人時,是否對承租人的財產造成了損害。
3.哪些房子不能轉租?
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對哪些房屋不能轉租有嚴格規定。
1.“承租人拖欠租金”、“承租人擅自建房”、“預租商品房”三類房屋不得轉租。
2.房屋租賃合同約定可以轉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約定將房屋轉租。房屋租賃合同未約定可以轉租的,承租人在征得出租人同意後,方可將房屋轉租;未經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有權解除租賃合同。公有住宅房屋的承租人可以不征得出租人同意,但應當在簽訂轉租合同前書面告知出租人,否則出租人也可以解除租賃合同。
3.房屋轉租期間,原租賃合同發生變更,影響轉租合同履行的,轉租合同應當相應變更;租賃合同終止的,轉租合同相應終止。
4.房屋轉租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最終期限不得超過租賃合同約定的最終租賃期限。
沒有轉租5。轉租期間,除房東和轉租雙方另有約定外,原承租人應當繼續履行租賃合同,如按時支付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壹十六章
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壹十七章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的,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超出部分的約定對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出租人和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