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賣方不能客觀取得房屋產權,買方可以要求賣方承擔損失並要求賠償。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第六款規定:“未經依法登記並取得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
《物權法》第十五條規定,當事人之間就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訂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擴展數據:
如何辦理房產證:
(1)房產交易後壹個月內,買賣雙方持房屋買賣合同等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買賣合同等證件材料。
(2)收到交易所過戶通知後,買賣雙方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印章等。,繳納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即可辦理過戶手續。交易所將向買方簽發房地產銷售契約。房產證原則上必須由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壹方因故不能辦理所有權轉移和產權登記手續的,可出具委托書委托代理人代為辦理。
(3)辦理完過戶手續後,買受人應在三個月內持房地產交易所出具的房屋買賣契約向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房屋土地管理局申請登記。
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材料有:出賣人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聯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權屬轉移登記表、墻界表、面積計算表。
(4)經房產管理部門審核後,買受人可以領取產權證。
參考資料:
中國人民代表大會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