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未取得土地使用權建房的法律規定

未取得土地使用權建房的法律規定

沒有土地使用證,開發使用土地是違法的。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或集體。任何需要開發利用土地的組織和個人,都必須按法定程序繳納相應的稅費,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否則屬於違章建築的有關部門可以責令其拆除整改。

1.沒有土地使用證建房違法嗎?

國有土地使用證是合法的土地使用權身份證。沒有這個證,開發企業不能開發,建築企業不能建設,開發企業不能上市經營、出售、出租。

違法用地建房應當拆除,在建房地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後生效;沒有登記,就沒有效力。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所有者就沒有法律意義上的“土地使用權”。

國有土地使用證是證明土地使用者(單位或個人)使用國有土地,受法律保護,自行拆除並受處罰的法律文件。國家公務員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八條規定,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

第十壹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對單位和個人使用的國有土地進行登記造冊,頒發證書,確認使用權。根據本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占用土地,屬於非法占用土地,無權使用,不受法律保護。

2.土地使用證的法律目的是什麽?

(壹)能夠有效保護房地產產權的完整性。

沒有土地使用證,不動產的“物權”是不完整的。因為《房地產管理法》規定“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這說明房地產的“物權”既包括房屋所有權,也包括土地使用權。業主買的房產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但現在開發商只把房屋所有權給了業主,土地使用權沒有給業主。

(二)能夠保證房地產轉讓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效力。

沒有土地使用證,房地產轉讓中涉及土地使用權的部分就不具有法律效力。該法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後發生效力;沒有登記,就沒有效力。”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所有者就沒有法律意義上的“土地使用權”。

(3)能有效反映房地產的實際價值。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自動續期。這壹規定使得原來70年的住宅“自動”延長。代代相傳的“住宅”的私有財產性質是以法律的形式確立的。但是,買了房子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就沒有土地使用權,更不用說世代相傳了。這樣的房子有多大價值?

綜上所述,辦理土地使用證,確定土地權屬,可以防止很多土地糾紛。開發商未依法辦理土地使用證,擅自進行違法建築開發並利用土地從事經營活動的,土地管理部門可以依法責令整改並拆除違法建築,拒不履行的,還可以由法院強制拆除。

  • 上一篇:憲法的發展歷程
  • 下一篇:退休工資幾月調整?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