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組織編制年度安全目標計劃,並經行政首長批準後組織實施。
3、強化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完善和落實各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4、主持編制各種計劃,做到項目、時間、責任人、費用落實,並負責監督實施。
5.協助行政總監組織定期的安全檢查活動和“安全周”活動。自查和上級檢查發現的問題,包括重大隱患的治理,要有部門或專人落實,限期完成。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是負責總工程師項目施工的全面控制、質量、進度、工程成本控制和技術管理。
從技術上講,總工程師必須具有工程系列專業職稱。
在行政上,他(她)是整個單位或項目的技術負責人。往往由技術水平過硬的高級技師擔任。
總工程師負責根據項目總體管理目標,編制項目施工總體實施計劃、年度和月度實施計劃。
下達項目施工實施計劃,對正在實施的項目計劃進行統計分析、計劃調整等綜合管理。
資格:
生產和技術管理部門:
1,基本掌握現代生產管理和技術管理的方法,具有獨立解決復雜技術問題的能力。
2.能夠靈活運用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本專業國內外現狀和發展趨勢。
3、有壹定的生產技術管理實踐經驗,並取得實用的技術成果和經濟效益。
4、能指導助理工程師的工作和學習。
研究和設計部門:
1,具備獨立承擔復雜項目研究設計工作的能力,能解決本專業範圍內的復雜技術問題。
2.系統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本專業國內外現狀和發展趨勢。
3.有壹定的工程技術研究和設計實踐經驗,能吸收和采用國內外先進技術,在提高研究設計水平和經濟效益方面有壹定成績。
4、能指導助理工程師的工作和學習。
具有下列資格之壹:
1,獲得博士學位後,通過考核;
2.取得碩士學位或者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助理工程師工作滿壹年以上;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助理工程師工作1年以上;
2.大專畢業,做助理工程師三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