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議會君主制
君主制包括君主專制和君主立憲:
(1)君主專制是在奴隸制的基礎上直接發展起來的。
(2)君主立憲制是資產階級國家以君主為國家元首,但君主的權力根據憲法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的壹種政治組織形式。
君主立憲制分為兩種形式:二元君主制和議會君主制。
(1)二元君主制是君主通過掌握內閣的任命權來控制國家的行政權,因此內閣對君主負責,與掌握立法權的議會構成兩個權力中心。因此被稱為二元君主政體。
(2)議會君主制的特點:議會既是最高立法機關,也是國家權力機關。
2、議會* * *和制度
* * *和諧制度是資產階級國家普遍采用的政治組織形式。通常指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和國家元首由選舉產生並有壹定任期的政治組織形式,是資產階級實現其階級統治的理想形式。
(1)議會制* * *共和國:任何政府(內閣)由擁有多數席位的政黨組成並對議會負責的國家,稱為議會制* * *共和國。
(2)總統制* * *共和國:凡總統直接領導政府,政府不對議會負責的國家,稱為總統制* * *共和國。
(3)委員會制:瑞士聯邦是采用委員會制的典型。所謂委員會制,是指國家最高行政權力由委員會集體行使的壹種制度,又稱“合議制”。
3、總統制
總統是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行使國家最高行政權力。與內閣制相對。在總統制下,總統獨立於議會,定期由公民直接或間接選舉產生;總統只對人民負責,不對議會負責。雖然有些國家也有總統,但總統只是國家元首,並不兼任政府首腦。內閣由議會產生,只對議會負責。這種情況不是總統制。
美國是總統制的典型,其特點是總統既是國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腦,兼三軍總司令。總統的實際權力非常廣泛。總統直接組織和領導政府。政府不對國會負責,只對總統個人負責。總統有權接受部長的辭呈或解除他的職務。內閣由總統任命的官員(通常是部長)組成,只是總統的集體顧問。國家的立法和行政機關完全分離,權力平衡。議員和政府官員不得相互兼任,國民議會無權推翻內閣,政府也無權解散國民議會。然而,國會行使立法權受到總統的限制。例如,美國總統可以對國會通過的法案行使否決權,但國會以三分之二的多數通過法案,無需總統批準即可成為法律。總統的權力也受到國會的限制。例如,總統對政府高級官員的任命必須得到參議院的批準。如果總統和政府高級官員違反憲法和法律,國會可以提出彈劾。
4.半總統制半議會制
5.委員會制度
6、人民代表大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