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享有同樣的權利,同樣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歧視或傷害非婚生子女。為了保護非婚生子女的權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應當承擔非婚生子女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壹部分或者全部,直至子女能夠獨立生活。法律保護非婚生子女的目的是保護兒童權益,絕不是鼓勵人們亂搞男女關系。有不正當性關系和非婚生子女的會受到社會道德的譴責,情節惡劣的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非婚生子女是相對於非婚生子女而言的。婚生子女是男女婚姻關系依法確立後出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是婚姻關系依法確立前或者婚外行為發生後出生的子女。雖然我國婚姻法采用了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兩個概念,但立法並沒有明確這兩個概念的內涵和外延。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在出生形式上是合法婚姻和非法婚姻的不同產物,但法律地位是壹樣的,承擔著同樣的權利和義務。
非婚生子女享有以下權利:
1.向親生父母要撫養教育權。生父母或壹方不履行撫養教育義務的,不能獨立生活的未成年非婚生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撫養費和教育費;
2.非婚生子女有受親生父母保護的權利;
3.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其婚生子女同等的繼承親生父母遺產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幹涉或者侵犯非婚生子女依法享有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七十壹條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傷害或者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對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應當承擔撫養責任。
第壹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1)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