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國家禁止安樂死,為什麽安樂死不能合法化?安樂死是指對無法治療的病人停止治療或使用藥物,使病人無痛苦地死去。荷蘭是第壹個將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比利時在鄰國荷蘭之後宣布“安樂死”合法化,但當年的法律規定只適用於18歲以上的成年人。盧森堡、瑞士和美國的壹些州也通過了安樂死法案。從醫學和法律的角度來看,關於安樂死的爭論非常激烈。首先,在現有法律條件下,“安樂死”可能導致“故意殺人”。病人自殺不會影響到其他人。但如果他想結束自己的生命,醫護人員和家屬會幫他滿足他的要求,這屬於刑法中“幫助自殺”的行為,涉嫌故意殺人。其次,如果安樂死被法律確認,可能會被壹些人用來非法剝奪他人的生命。中國目前的情況還不足以讓安樂死合法化,所以禁止。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上,代表們建議將安樂死寫入民法典人格權草案。出席會議的NPC代表建議將安樂死寫入民法典人格權部分。代表說,“癌癥重癥患者到了晚期,其實就是鎮痛。通常,當人們最終無法治療時,這就是癌癥疼痛。”自然人享有生命權和維護自身生命安全和尊嚴的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他人的生命權。“該代表建議在本條中增加關於安樂死的規定,條文設計為:“醫學上鑒定為不能治愈且不能減輕病情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有權依法自主決定安樂死,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欺騙、引誘、脅迫自然人實施安樂死。自然人同意安樂死的表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並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批後,由具有安樂死資格的醫療機構實施。自然人同意安樂死的表示可以隨時撤銷或撤回。”“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應當嚴格依法實施安樂死,侵犯他人人身權、人格尊嚴的,被害人及其近親屬有權要求侵權人支付醫療費、喪葬費、精神損害賠償等合理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以上是邊肖整理的相關知識,希望能解答妳的疑惑。
法律客觀性:
刑法第十四條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對社會產生危害後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後果發生,從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