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我國勞動法律責任的主要形式是什麽?

我國勞動法律責任的主要形式是什麽?

法律責任也可以理解為勞動法體系中的壹項法律制度,即勞動法律責任制度,是關於如何認定違反勞動法行為、如何追究違反勞動法行為法律責任的法律規範的總和,即勞動法中刑罰的總稱。其主要內容是規定哪些是違反勞動法的行為,各種違反勞動法的行為要追究什麽法律責任,違反勞動法的人要承擔法律責任要符合什麽條件等等。

壹、勞動法律責任的概念

1.法律責任的起因是違反勞動法。不僅包括直接違反勞動法和勞動規範的行為,還包括違反勞動法合同、集體合同和內部勞動規範的行為。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遵守內部勞動規則都是法定義務。所以違反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內部勞動規則都是違法的。

2.法律責任的主體是違反勞動法的單位和個人,也稱為違法者。其中,作為違反者的單位,除用人單位外,還包括工會組織、用人單位組織和作為勞動管理主體或勞動服務主體的機關(機構)或組織。單位代表或者代理人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的違法行為,屬於單位的違法行為,單位應當承擔法律責任,但相關責任人員也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違反勞動法的個人要承擔法律責任。

3.法律責任的內容是行為人向違法行為相對人或國家支付壹定的財物或其他利益而必須承擔的壹種法律後果。也就是說,法律責任意味著對違反者不利的法律後果。這既是對違法行為的壹種法律否定,也是對違法者的壹種法律警示。

法律依據:

不是勞動法體系中獨立於其他勞動法律制度的法律制度;它是壹項超越其他勞動法律制度的法律制度,是其他勞動法律制度的必要組成部分。在法律責任體系中,它不是獨立存在於民事、行政、刑事責任體系之外的法律責任體系,而是兼有民事、行政、刑事責任體系但以保證勞動法實施為目的的法律責任體系。

  • 上一篇:為何香港要有這麽高的政治地位?
  • 下一篇:無障礙環境建設要適應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