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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國的法律,室內辦公有高溫費嗎?

法律分析:室內工作也有高溫補貼,室內33℃以下辦公不補貼。室內工作場所溫度在33℃以上35℃以下的,按照每人每天5元的標準發放高溫補貼;35℃以上37℃以下的,按每人每天不低於10元的標準發放;氣溫在37℃以上的,按照每人每天不低於15元的標準發放。如果妳是在寫字樓上班的白領,大部分時間都在辦公室,空調壹直吹,還能拿到高溫補貼嗎?答案是否定的!市人力資源勞動局勞動關系處負責人表示,即使室外溫度高達37℃,而妳辦公室室內溫度為26℃,妳也拿不到高溫補貼。

法律依據:《防暑降溫管理辦法》第八條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時間、輪換作業、適當增加勞動者在高溫作業環境中的休息時間、減輕勞動強度等措施, 以及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 (壹)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市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臺站發布的當日預報溫度調整作業時間,但因人身財產安全和公共利益需要緊急處理的。

1.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時,停止當日室外作業;

2.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不得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最高氣溫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3.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輪班休息,縮短勞動者連續工作時間,不得安排戶外勞動者加班。

(二)高溫天氣到來前,用人單位應當對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以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應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調整其工作崗位。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三)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和在33℃以上高溫作業場所工作。

(四)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和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減或者減少勞動者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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