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我國民法對擔保物權有哪些規定?

我國民法對擔保物權有哪些規定?

妳好!擔保物權是指以擔保債權為目的,即保證債務履行的物權,包括抵押、質押、留置、典當等。擔保物權具有以下特征:1,可變價格補償。擔保物權是為實現主債權而設立的,因此抵押物應當按價賠償。2、從物業來說。主債權無效的,擔保權益無效;當主債權消滅時,擔保權益消滅。擔保權益不能單獨轉讓。3.不可或缺。當擔保權益的壹部分消滅時,其余部分仍然保證整個擔保權益。4.實質代位。擔保權益是在債務人或第三方的特定財產上設定的權利。我國《民法通則》第八十九條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保證人向債權人保證債務人將履行債務,但債務人不履行債務,

按照約定,保證人應當履行或者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人履行債務後,有權清償債務。

服務人員恢復。(2)債務人或第三方可以提供壹定的財產作為抵押。債務人沒有

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折價或者變賣抵押物。

要償還的優先權的價格。(3)當事人壹方可以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向對方支付定金。債務人

債務履行完畢後,定金應當作為價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債務

,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四)壹方按合同約定占用另壹方的財產,另壹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應付款項。

超過約定期限支付的,占有人有權依照法律的規定留置財產。

以出售房產的價格給予折扣或優先還款。還有我國擔保法第三十四條。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壹)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機器、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三)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機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財產;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的土地使用權;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壹並抵押。具體可參考擔保法網站at/faguixiazai/MSF/200311/2003110211735-2 . htm,希望我的回答對妳有用。請提問。謝謝妳。

  • 上一篇:請教幾個關於考研調劑的問題
  • 下一篇:我是農村戶口,和父母在同壹個戶口本。我想單獨拿戶口本,可以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