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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商標法》規定的商標侵權行為有哪些?

1.《商標法》規定的商標侵權行為有哪些?

(1)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

(二)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三)偽造或者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或者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4)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變更其註冊商標,將變更商標的商品再次投放市場,也叫“反向假冒”;

(五)對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屬於《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所稱的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

(1)在同壹種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記作為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潢,誤導公眾的;

(二)故意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的。因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壹條規定,下列行為屬於《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規定的為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

(1)在與本公司字號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上顯著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容易誤導相關公眾;

(二)在不同或者類似商品上,復制、模仿、翻譯他人註冊的馳名商標或者其主要部分作為商標使用,誤導公眾,可能損害該馳名商標註冊人的利益;

(三)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註冊為域名,並通過該域名進行相關商品交易的電子商務,容易誤導相關公眾。

二、商標權的訴訟流程有哪些?

1.起訴: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訴狀。商標民事糾紛第壹審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實際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批準,可以指定1至較大城市的兩個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第壹審商標民事糾紛。對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侵犯馳名商標特殊保護權提起的民事訴訟,侵權行為發生地、侵權行為發生地、侵權行為發生地。

2.立案:法院認為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通知當事人交納訴訟費,交納費用後立案。

3.法院受理後,會在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寄給對方,對方會在十五日內回復。

4、證據交換,這是很重要的壹步,因為侵權人在知道權利人起訴後會有毀滅證據的心,所以權利人可以要求法院保全證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為制止侵權行為,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證據保全。

5.開庭審理時,由合議庭進行合議裁定。合議庭不服裁定的,應當自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不服判決的,應當自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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