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統治階級為反映統治階級的意誌,維護統治秩序而制定的規範。法律是統治階級意誌的體現,這是馬克思關於法律本質的基本觀點。統治階級制定法律的根本目的是建立、維護和發展有利於自己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從而順利實現和鞏固統治。
法律的本質可以概括為四個基本方面,即:
1,調整行為關系的規範;
2.由專門的國家機關制定、承認和解釋;
3.以權利和義務的雙向調節為調節機制;
4、依靠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
中國社會主義法的本質;
1是工人階級領導下的廣大人民意誌的體現;
2.它是科學的、先進的;
3.從法律的社會功能看,中國的社會主義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順利發展的法律保障;
詳情如下:
1.經濟上:
維護和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引導和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順利進行,促進社會生產力發展;
2.在政治方面:
維護和鞏固社會主義基本政治制度,引導和保障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順利進行,保障人民享有廣泛的民主權利和自由。鎮壓敵對勢力和分子的抵抗和破壞活動。
3.在文化方面:
維護社會主義價值觀和思想道德規範,引導和保障教育科學文化發展,繁榮社會主義先進文化。
4.在社會建設方面:
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協調人與自然的關系,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
法律依據:《憲法》第壹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中國* * *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破壞社會主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