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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轉讓和出售是壹個意思嗎?犯了錯,就沒有白來的壹套房!

在二手房買賣中,我們經常會遇到房屋轉讓、房屋買賣這類事情。有人習慣稱之為二手房買賣,也有人稱之為二手房轉讓。可能對於新手購房者來說,房屋轉讓和房屋買賣是壹個意思,沒有區別,但其實房屋買賣和房屋轉讓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為什麽?讓我們看邊肖慢慢給妳指路。

1.房屋轉讓和買賣是壹個意思嗎?

邊肖可以肯定地告訴妳,不,雖然意思相似,概念卻大不相同。

1,房屋買賣的概念

所謂房屋買賣,壹般是指賣方,即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出售,在買方支付購房款後,賣方將房屋所有權和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權轉移給買方。

2、房屋轉讓的概念

轉讓,從字面上看,是指轉讓某物,意思是除了房屋買賣之外,還有房屋贈與和房屋繼承兩種形式,也就是說,房屋的所有權人可以有償或無償地將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轉讓給對方。

可以說,房屋轉讓不是房屋買賣,但房屋買賣是房屋轉讓的形式之壹,而且房屋轉讓比房屋買賣範圍更大,內容更多。另外,房屋轉讓的形式可以不止壹種房屋買賣,除了房屋買賣,還有贈與和繼承,所以涉及到流程和交易稅,也需要具體情況具體討論。

第二,房屋過戶時,購房者需要小心這個陷阱。

也就是產權證陷阱。有些人會在沒有房產證的情況下轉讓房屋。比如有的轉讓人在房子裏住了很多年,原購房款已經交了,但是還沒有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在這種情況下,房地產的轉讓沒有法律效力。

附上本案相關法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已經成立,但不完全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合同,其效力是否發生有待進壹步認定。

也就是說,沒有產權證的房屋轉讓產生的買賣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轉讓方取得產權證後,合同才有效,相當於交了房款,但房子不屬於他。

從上面我相信所有的購房者都可以知道,房屋的轉讓和出售並不是同壹個意思,只是兩者的概念相差甚遠。所以,房地產還是壹門學問。所以,想要買到好房子,多學習是必不可少的。不然鬧個笑話賠錢都是大事。好了,這篇文章寫到這裏。以後邊肖會分享更多關於買房的知識,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哪怕是壹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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