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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改善服務”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減少微觀管理和直接幹預。

繼續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改善服務”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減少微觀管理和直接幹預,著力加強宏觀調控。

1.這句話是李克強在2018年3月5日的政府工作報告中說的。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需要破除要素市場化配置的障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針對長期存在的重檢、輕監管、弱服務等問題,制定相關對策。

2,簡政放權,加強監管,改善服務,是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簡稱。“放開”就是簡化行政審批,放寬準入條件。“管理”是指規範創新,促進市場競爭的公平性。“服務”就是為客戶提供優質的服務和良好的商業環境。

3.簡政放權、加強監管、改善服務等改革的深化,有效激發了市場主體活力和社會創造力,但仍存在壹些企業和群眾高度關註、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深化“簡政放權、加強監管、改善服務”改革,營造市場化法治化的國際營商環境,是做好“六個確保”工作、落實“六個確保”任務的重要抓手。

深化簡政放權、加強監管、改善服務的意義。

1,市場活力大大增強,企業家精神蓬勃發展。通過“放”,各類審批環節大幅精簡,企業開辦成本大幅降低,衡量開辦企業、獲得工作許可等十項指標的世界銀行營商環境指數大幅提升。

2.市場監管更加科學合法。國家通過不斷完善法律法規,特別是《中小企業支付保障條例》,補充《大型企業反壟斷法》,有效保障了中小企業權益,使行政執法更加經常化、法治化,維護了市場主體合法權益,保護了合法產權。

3.優化甚至再造政府服務。引入數字化等科技手段,實現了“壹站式服務”、“壹窗受理”、“最多跑壹次”的改革,提高了公共服務的便利性,降低了市場主體和群眾的成本。通過“1+1+N”的政策體系,讓政府服務企業更有針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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