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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應該保護墮胎的權利嗎?原因是什麽?

我認為墮胎的權利應該受到保護。墮胎不僅僅是對生命的破壞,更可能是對生命的尊重和保護。以下是我的理由。

除非我們想生孩子,但是不想生就生不了,否則保留墮胎權是必要的。首先我們要弄清楚壹個問題,為什麽女性要墮胎?墮胎僅僅是因為妳想殺死壹條生命嗎?毀滅世界的可能性?

顯然不是這樣的。先說壹個極端的假設。妳家裏已經有十個孩子了,然後妳懷孕了。妳選擇生還是不生?我們再加上1假設。如果妳的家庭很困難,妳又生了壹個孩子,那麽妳的10+2+1***13人連飯都吃不上。妳還會選擇要這個孩子嗎?有人可能會說,孩子就是生命,為什麽不能養?是的,孩子也是生命。難道妳和其他孩子沒有生命嗎?都是生命,為什麽不把有限的資源集中起來,讓來到這個世界上的人過得更好?讓他們健康成長。

雖然我聽說過,以前有的人家裏有十幾個孩子,都是很用心的帶大,以至於都長大了,考上了大學。把所有的孩子培養成大學生,在當時是壹件了不起的事情。但現實中,很多孩子出生了,卻無力撫養。有些孩子會因為缺乏營養或照顧而死去,有些孩子會因為家庭條件太困難而早早輟學。除非妳家很有錢,否則真的不建議生太多孩子,少生孩子是對現有生活最好的尊重和保護。

“想富就少生孩子,多修路。”這不僅僅是口號,更是經驗總結。所以,如果避孕措施失敗導致意外懷孕,生了孩子,會讓妳的家庭負擔加重,那麽墮胎雖然是個不好的選擇,但卻是目前最好的選擇。

現實更復雜。不像影視劇裏,所有女人都希望懷上龍種,從此母貴,走向人生巔峰。對於我們普通人來說,生壹兩個孩子就夠了。對於壹些被侵害的人來說,因為罪生下孩子,將是壹生的枷鎖。

孩子天真沒有錯。所以我們要用我們的愛去保護現在已經出生的孩子。從唯物主義的角度來看,還在母親子宮裏的胎兒不是壹個完整的人,所以墮胎不是謀殺人的生命。

在很久以前的封建社會,為了保證人口,人們會用宗教手段或法律來阻止人們墮胎。因為人不夠,死亡率極高,人多,可以去種田打仗,為國家創造更多的價值。但是現在地球上的人可以說已經到了壹個相對飽和的程度,沒有這樣的資源,我們的存活率很高。

壹味鼓吹保護人權是對人權的侵犯。人有重生的權利,但作為母親,也有選擇不生孩子的權利。

綜上所述,為了讓活著的人過得更好,我們應該保護墮胎的權利,除非我們想懷孕就能懷孕,但是我們不想懷孕。否則,所有的墮胎都有壹直存在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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