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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股東。如果公司稅務出現問題,股東要承擔什麽責任?

公司的稅務問題對公司股東沒有影響。公司是獨立法人,能夠獨立承擔法律責任。如果稅務有問題,稅務局只會找公司法人代表,公司也會承擔欠稅。如果找不到公司的股東,那就是投資人。但如果股東濫用權利,造成稅務問題,則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司是獨立的法律主體,對自己的財產負責,不會直接追究股東。但股東未能出資到位的,債權人包括因侵權責任從公司取得債權的受害人,可以要求股東在出資範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補充責任。對於稅務糾紛,稅務糾紛往往涉及壹種稅務處理。在稅務處理的過程中,股東有時需要參與。但稅務糾紛壹般都是在公司層面與公司或股東有關,但也要區分不同情況。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連帶責任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當事人根據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承擔其全部或者部分債務,能夠引起其內部債務關系的壹種民事責任。當責任人不止壹個時,每個人都有責任清償所有債務,責任人之間存在連帶關系。由上述風險引起的爭議可通過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通過訴訟解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條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公司設立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格明顯低於公司章程規定的數額的,出資的股東應當補足差額;公司成立時,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十三條壹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有財產的,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十三條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發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足額出資的,應當補足出資;其他發起人承擔連帶責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發現公司非貨幣財產的實際作價明顯低於公司章程規定的數額的,出資的發起人應當補足差額;其他發起人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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