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甲方):
委托方(B):上海聯邦Itami研究公司
本著誠信互惠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償還債務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並嚴格遵照執行。壹、甲方對乙方支付債務的自由裁量義務的內容:
第二,債務限額的支付:
日期到日期,如果延期,乙方應通知甲方,並以此為準。
第三,收集成本:
上海研究公司按照聯邦Itami和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認為: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的最低前期運營費用為1,000元(視具體情況可有所增減)。
4、委托和支持討論方式:
傭金按欠款總額的%提取現金人民幣;
債務金額不能壹次還清的,乙按每次還款金額的規定提取%作為傭金;
協議簽訂後收到前期運營費用人民幣。
5、特別同意:
1,為了迅速有效地追索其債務,甲方應嚴格保守秘密,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2、在按其要求償還債務的過程中,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密切配合,主動提供相關信息,加強提醒
議效率,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毀約而產生的債務,責任由甲方承擔,反之,乙方收回
會前還應討論。
3、乙方因按其索賠需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現場,應經甲方同意並簽署協議,任何經甲方同意、
承擔甲方發生的費用。
4、催款過程中,如債務人討要現金,乙方應通知甲方接收。
5、甲方不得將催款過程委托給任何第三方或自行支付壹筆債務,壹經發現,乙方有權終止支付壹筆債務,不承擔任何責任,並按其主張完成乙方的債務,甲方應無條件討論余慶款。
6、催款過程中,如與債務人壹方達成債務解決方案,應視為完成了委托工作,按其對債務的主張,甲方應無條件地議-議-清。
7、償還壹筆債務債務結束後三天內,甲方要求乙方團隊討論剩余資金,是否按每天萬分之五的比例討論瀉納金。
8、如因委托人提供的信息與事實不符,增加本公司支付債務的難度,本公司有權在原收費標準的基礎上,上浮不低於5%的手續費。
6、本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望雙方嚴格遵守。
委托方(蓋章):受托方(蓋章)
委托方代表簽名:委托方代表簽名:
日期日期
委托書
債務人
欠款元(小寫)事實上,元是委托債權人特別授權的
追收債務人的欠款等等。
授權給:
前款規定的催收機構,與債務人進行調解;
轉委托第三人收款、訴訟、訴訟調解、撤回控告;
欠款的收取,抵押物品的收取等。;
用壹個嚴密的法律文書。
試運行期:從收債結束之日起。
本委托書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委托機構:
委托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