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的方法如下:
1,登記,對發現的違法行為,經審查,認為有違法事實,需要依法查處的,應當予以登記;
2、調查取證,案件已經立案的,應當及時組織調查取證;
3.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經過調查取證,對需要追究法律責任的案件,應當作出處理決定。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在作出處理決定前,應當聽取當事人的申辯;
4.勞動行政部門作出決定時,應當制作決定書,決定書應當加蓋勞動行政部門的印章。
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的事項如下:
1,用人單位制定的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4、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
5、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6、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7、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8、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鑒定機構遵守國家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的有關規定;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
綜上所述,當事人遇到拖欠工資的情況,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提交相應的證據材料,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七條
各級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在勞動保障監察中應當重視工會的意見和建議。
第八條
勞動保障監察遵循公平、公開、高效、便民的原則。
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