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對無3C認證產品的處罰有:壹是工商部門針對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的監管,可以依法查處流通領域商品質量違法行為;第二,如果妳銷售的商品是欺詐或偽造3C認證,妳應該根據產品質量法進行處罰。第三,《產品質量法》是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第四,《認證認可條例》處罰很重,壹般不用。列入目錄的產品未經認證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的,責令改正,並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第五,工商局的處罰是正當的執法行為。因為,根據《產品質量法》的規定,銷售者有對進貨進行檢驗的義務,沒有向廠家索要3C證書是銷售者的過錯,所以對銷售者進行處罰是適當的。如果盡到進貨查驗義務,即使是假貨,也可以根據危害程度從輕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五十四條產品標識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的,責令改正;有包裝的產品標識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還應當沒收違法所得。
第二十七條產品或者其包裝上的標識必須真實,並符合下列要求: (壹)有產品質量檢驗證明;(2)用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制造商名稱和地址;(三)根據產品的特點和要求,需要標明產品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稱和含量,並相應地用中文標明;需要讓消費者提前知曉的,應當在外包裝上標明,或者提前向消費者提供相關信息;(4)限制使用的產品,應當在顯著位置明示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五)使用不當容易損壞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應當有警示標誌或者中文警示說明。裸裝食品和其他根據產品特點難以加貼標簽的裸裝產品,可以不加貼產品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