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性婚姻可以是離婚的理由,但是否可以直接離婚要看具體情況。雙方同意離婚的,可以壹起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婚姻登記處在確認雙方自願並妥善處理了子女和財產問題後,會出具離婚證。壹方不同意離婚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會根據夫妻雙方的感情情況和具體情況,判斷是否構成感情破裂,從而決定是否準予離婚。
無性婚姻的法律影響;
1.婚姻法對無性婚姻的定義:無性婚姻在法律上沒有明確的定義,但通常是指夫妻雙方長期沒有性生活的婚姻狀況;
2.離婚訴訟中的考慮因素: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會考慮夫妻感情是否確實已經破裂,無性婚姻可能是感情破裂的表現之壹;
3.無性婚姻與離婚原因的關系:無性婚姻可能是離婚原因之壹,但法院通常需要其他證據證明婚姻關系確實已經破裂;
4.協議離婚的可能性:如果雙方對無性婚姻狀態有* * *認識,且雙方同意離婚,可以協議離婚解除婚姻關系;
5.無性婚姻對子女撫養權的影響:離婚時,無性婚姻本身並不直接影響子女的撫養權判決,法院會根據子女的最大利益來判決撫養權歸屬。
綜上所述,無性婚姻可能是離婚的依據,但是否直接判決離婚,要看夫妻雙方的知情程度和法定程序的合規性:雙方同意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如果壹方不同意,需要法院審理,法院會評估情緒情況和相關具體情況做出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79條
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
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後,雙方分居滿壹年,壹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