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小打小鬧怎麽處理?

小打小鬧怎麽處理?

造成輕傷的,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如果鑒定為輕傷以上,則涉嫌故意傷害罪,應負刑事責任。尋釁滋事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也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但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如果達到死亡或者重傷,需要判刑,最高三年。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幫派爭鬥: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敲詐勒索或者任意損毀、侵占公私財物:

(四)其他挑釁行為。"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壹)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2)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14周歲以下人員或者60周歲以上人員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第十二條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十四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十七條: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有下列尋釁滋事、破壞社會秩序行為之壹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壹)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或者侮辱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敲詐勒索或者任意損毀、侵占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 上一篇:退休的人去世後應該得到什麽錢?
  • 下一篇:無性婚姻可以直接離婚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