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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的職業是什麽?

吳·

吳,浙江普陀人,副教授,華東政法大學法學院民商法系副主任,民商法學博士,中國政法大學博士後研究員,上海市外國法與比較法研究會理事。

中文名:吳。

國籍:中國。

民族:漢族

出生地:浙江普陀

職業:大學教師

畢業院校:華東政法大學

代表作:英美財產法——壹種制度的發現

人物體驗

首屆上海市高校青年教師教學大賽(人文社科組)壹等獎,上海市五壹勞動獎章獲得者。

研究方向

為英美物權法、物權法、房地產法。

主要貢獻

發表的論文

1.《物權行為的無因性:邏輯必然還是價值衡量》,載《政治與法律》2009年第4期;

2.《民法方法與法律成長》,《華東政法大學學報》2009年第4期;

3.《英美物權法中的契據交付制度研究》,《環球法律評論》2009年第5期;

4.《論“簡單知識”對雙重交易效力的影響——物權的阻力之源》,發表於《法學》第2期2010,全文轉載於《NPC復印資料·民商法》第7期2065 438+00;

5.《論不動產交易中的債權保護》,載《東方法學》2009年第5期;

6.《關於超過訴訟時效的房屋登記問題的研究》,載《上海房地產》第10期。11, 2009;

7.契據交付:英美法中的物權行為,南京大學法學評論,秋季卷2010;

8.英美法中是否存在所有權——英美房地產法中“所有權”的真正含義,發表於《清華法治論》第14期(2011);

9.《壹物二賣情形中“知情”因素的法經濟學分析》,劉主編:《中國房地產法研究》(第8卷),法律出版社,2013;

10.論美國不動產登記的公信力,載《交通大學法學》第1期,2014;

11.《有壹種力量叫關註》,發表於《華東政法大學學報》第2期,2011;

12.《蝸牛不是牛》,發表於《華東政法大學學報》第4期,2012;

13.《從文章比較到案例比較》,《華東政法大學學報》第3期,2013。

出書

1.《英美房地產法:與大陸法的比較》(合著,* * * 82萬字),清華大學出版社,2007年。

2.英美物權法——壹種制度的發現(專著,* * * 42萬字),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版。

3.《英美法原論》(上、下冊)(高鴻鈞等主編)。,寫作第9章),北京大學出版社,2065438+2003年3月。

4.《21世紀法律規劃教材》民法學(第2版)(編著),法律出版社,2009年9月。

5.《面向21世紀的課程教材》房地產法(第3版)(參編),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版。

6.民法(附參考),人民法院出版社,2011年4月。

獲獎記錄

1.2012華東政法大學卡西歐獎學金;

2.首屆全國高校微課大賽(上海賽區)優秀獎2013;

3.華東政法大學第二屆教學競賽壹等獎(2013);

4.華東政法大學金刃法學獎2013;

5.首屆上海市青年教師教學競賽壹等獎(人文社科組)(2065 438+04);

6.上海市五壹勞動獎章(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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