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區民政局三陽北路33號樓社區服務大樓3樓,82414472 430013
江漢區民政局婚姻登記服務中心83520005 430022江漢區復興1村90號
硚口區民政局婚姻登記服務中心83751461 430030硚口區中山大道200號
漢陽區民政局婚姻登記服務中心84635473 430050漢陽區漠河湖北路
武昌區民政局婚姻登記服務中心8866719 430060武昌區中山路312號(武昌區政府對面鳳凰大廈5樓)
青山區民政局婚姻登記服務中心86330049 430080華剛市青山區112友誼大道南大街
洪山區民政局婚姻登記服務中心87386155 430070洪山區楚雄大道9號8樓
東西湖區民政局83893405 430040東西湖區吳家山吳棟大道173號
漢南區民政局社會事務科84851775 430090漢南區紗帽街道蘆圩路142號
蔡甸區民政局基礎管理科69842525 430100蔡甸區湖堤路10號
江夏區民政局基礎管理科87013754 430200江夏區紙坊鎮熊前壁街153號
黃陂區市民政局85932523 432200黃陂區前川鎮新建街69號
信州區民政局基礎管理科89353535 431400信州區城關鎮騎岸大道63號
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發展局民政辦公室84892955 430056武漢開發區沌陽街145號(沌陽大廈)
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社會發展局民政辦公室87561196-8019 430079武昌羅瑜路540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七十六條夫妻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
第壹千零七十九條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
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後,雙方分居滿壹年,壹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