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如果由於學校原因導致學生未能完成學習計劃,學生要求退學退費,學校必須退還剩余費用。
二、開學前,學生因不可抗拒的原因申請退學、退費的,如國家各種承認學歷機構出具的正式錄取通知書或應征入伍通知書,或因重大疾病、意外傷亡、家庭特殊困難等正當理由,學校扣除5%的手續費,退還剩余費用。
第三,簽訂協議前壹定要閱讀協議內容,並建議消費者保留維權證據。協議裏有退款的約定。壹般以消費者與商家的約定為準(無效格式條款除外)。
四、在校期間因個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導致無法繼續上課的學生,不予退費。
五是學校必須按照教育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批準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取費用,並使用有關部門統壹印制的專用票據。此賬單作為學費和退款的唯壹憑證依據。
2.培訓班不退款該向誰投訴?
如果學費不退,應該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所謂消費者投訴,是指消費者因日常消費需要,在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過程中,因與經營者發生糾紛而提出的解決問題的書面或者口頭異議、主張和請求。
為了規範我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消費者投訴的程序,及時處理消費者與經營者之間的消費權益糾紛,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培訓班不向消費者退還費用。
2014年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並向社會公布《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處理消費者投訴辦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62號),自2014年3月起施行。
用戶協會受理消費者投訴,實行地域管轄為主,分級管轄為輔的原則:
(壹)對消費者的投訴,由被告所在地的縣級消費者協會或者其下屬分會處理;被告所在地與其經常居住地不壹致的,由經常居住地的縣級消費者協會或者其下屬分會處理。
(二)案件涉及兩個以上縣級管轄區的,由上壹級(市級或省級)同名的消費者協會處理。
(三)案件涉及兩個以上市消協的,由省消協處理;省消費者協會可以委托其管轄範圍內的任何消費者協會處理已經受理的投訴。
(4)省級消協收到的來信和網上投訴案件可直接轉當地消協處理,重大疑難投訴案件可直接受理。
(5)國外消費者投訴國內經營者的,培訓班不予退款的投訴,由被告所在地縣級消費者協會處理;消費者在省內滬、蘇、港、澳地區消費產生的糾紛,可向消費者所在地的消費者協會投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違反合同應當向對方支付壹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反合同產生的損害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增加違約金;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適當減少。當事人遲延履行約定的違約金的,違約方在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第五百八十七條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取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定金應當雙倍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