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當妳入住或者收到物業的時候,妳就開始收費。
對於新購買的物業業主,物業費壹般從接收物業或入住之日起計算。這意味著,在業主正式收到房屋鑰匙或入住通知後,物業公司有權開始收取相應的物業費。入住前,業主要和物業公司明確物業費的收費標準和周期,確保雙方權益得到保障。
二、購房合同和物業服務合同。
購房合同和物業服務合同是業主、開發商和物業公司之間的重要協議文件。在這些合同中,通常會約定物業費的時間、標準和支付方式。業主在簽訂合同時應仔細閱讀相關條款,了解物業費的收費規則,並與物業公司確認後方可入住。
三。空置房物業費的收取
對於已購買但尚未入住的空置房,物業費的收取方式可能會因區域、物業類型、合同約定等不同而有所差異。有些地區可能會要求空置房繳納壹定比例的物業費,有些地區可能會允許業主申請減免或暫緩繳納物業費。業主應了解當地相關法規政策,與物業管理公司協商,確保空置房收取的物業費合理合法。
四。物業費收取的變化
在某些情況下,物業公司可能會根據小區的實際情況和業主的需求來調整物業費。這種調整通常需要在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上討論決定,並事先告知業主。業主收到物業費調整通知後,應了解調整的原因和依據,並與物業公司溝通協商。
總而言之:
物業費何時開始收取主要取決於業主正式入住或接收物業的時間,同時也受購房合同和物業服務合同中的約定影響。對於空置房物業費的收取和調整,業主應了解相關法規政策,並與物業公司溝通協商,確保雙方權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
第41條規定:
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繳納物業服務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繳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從其約定承擔連帶責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移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由建設單位繳納。
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15條規定:
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繳納物業服務費或者物業服務基金。業主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繳納服務費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的,物業管理企業可以依法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