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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檢查的項目列表

近日,國家鐵路局、公安部公布了最新公布的《鐵路旅客攜帶和托運禁止和限制攜帶物品目錄》,自2022年7月1日起生效。

新修訂的《鐵路旅客禁止托運和隨身攜帶物品清單》從槍支、子彈、爆炸物、管制器具、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傳染性物質及其他危害列車運行安全的物品類別進行了部分調整,增加了公務用槍、軍用或警用匕首、弩等違禁物品,明確了可以托運的違禁物品,具體為:1。利器:菜刀和弩。手術刀、刨刀、銑刀等專業工具;刀、矛、戟等器械;2.鈍器:棍棒、球棒、臺球棍、曲棍球棍等。3.工具和農具:鉆頭、鑿子、錐子、鋸子、斧子、焊槍、釘槍、錘子、冰鎬、耙子、鏟子、鋤頭、農用叉子、鐮刀、幹草切割器等。4.其他:反曲弓、復合弓等非機械弓箭器材、消防炮、飛鏢、彈弓、不超過50毫升的防身噴霧劑等。5.對有檢疫證明、用專用容器包裝的小型活動物,鐵路運輸企業應當向旅客說明運輸過程中的通風和溫度條件。但有工作證件的導盲犬和作為食物使用的、用封閉盒子包裝的魚、蝦、蟹、貝類、軟體動物可以隨身攜帶。

本次更新,除槍支、子彈、易燃易爆物品外,隨身攜帶的小件物品也受到限制,具體為:1。包裝完好、標簽清晰、酒精度大於等於24%且小於等於70%的酒類總量不超過3000毫升;2.香水、花露水、噴霧、啫喱等含有易燃成分的非自噴壓力容器日用品,單個容器容積不超過100ml,每種限量1件;3.指甲油和拋光劑累計用量不得超過50ml4.冷燙精、染發劑、摩絲、發膠、殺蟲劑、空氣清新劑等自噴壓力容器。,單個器皿體積不得超過150 ml,每類帶限1件,累計量不得超過600ml;5.不超過2小盒安全火柴,不超過2個普通打火機;6.明示的充電寶和鋰電池,單次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含鋰電池的電動輪椅除外;7.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限制攜帶、運輸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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