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為加強城市管理,鞏固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成果,建設“中國最幹凈城市”,市政府決定,在建設“中國最幹凈城市”期間,對杭州市行政區域內城市化管理區域內亂倒垃圾等違法行為,從重處罰。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對亂扔(亂倒)垃圾的個人(含個體工商戶),除責令改正外,還將按以下規定進行處罰:亂扔果皮、紙屑、煙頭、飲料罐等廢棄物的,處3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任何隨地吐痰、便溺、扔口香糖或浪費電池的人將被罰款五十元。傾倒生活垃圾、汙水、糞便,亂扔動物屍體,或者在露天場所、垃圾收集容器內焚燒樹葉、垃圾等廢棄物的,處100元罰款;有拒不改正或者造成較大危害後果等嚴重情節的,處200元罰款。未按規定將裝修垃圾運送到指定堆放、處置場所的,處以1000元罰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危害後果的,處以1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第壹條為了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整潔優美的城市工作和生活環境,促進城市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中的壹切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實行統壹領導、分區負責、專業管理和群眾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國務院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國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