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侵權的訴訟時效是什麽?
侵犯版權的訴訟時效是兩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八條侵犯著作權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著作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權利人提起訴訟超過兩年的,起訴時侵權行為仍在繼續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被告在著作權保護期內停止侵權行為;侵權損害賠償額自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之日起兩年計算。
第二十九條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請求,除可以追究行為人的民事責任外,還可以依照民法通則第壹百三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予以民事制裁。罰款數額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確定。
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對同壹侵權行為已經給予行政處罰的,人民法院不再進行民事制裁。
三。著作權侵權訴訟中原告提交的證據
(1)原告應提交以下權利證據,證明其享有著作權或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
著作權人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提起訴訟時,應當提交證明其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真實有效的文件,包括手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權登記證書、認證機構出具的證明或者取得權利的合同等。
著作權繼承人提起訴訟的,應當提交已經繼承或者正在繼承的證據材料。
(2)原告應當提交以下侵權證據,證明被告已經實施或者將要實施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原告應提交被控侵權復制品及其銷售發票等證據。
(3)原告應提交以下賠償證據,證明其提出的賠償數額是有事實依據的:
原告應當提交能夠證明其主張的賠償數額的證據,如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視為侵犯專利權:1。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被專利權人或者經其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銷售後使用、許諾銷售、銷售或者進口的;2.在專利申請日前已經制造相同的產品、使用相同的方法或者為制造和使用做了必要的準備,並且僅在原有範圍內繼續制造和使用的;3.臨時通過中國領土、領海、領空的外國運輸工具,根據其所屬國與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照對等原則,為自身需要使用其裝置和設備中的有關專利;4.將相關專利專門用於科學研究和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