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是人們為了更好的生活而自發(主動)遵守的相同價值觀。比如說好話,不說臟話,比如不偷東西,等等。
另壹方面,如果有人為了個人利益開始偷竊的生意,不再積極遵守不偷竊的價值觀,那麽有權力維護正義的人就需要站出來,與大多數人制定壹個“契約”,來約束和懲罰那些不遵守同樣價值觀的人。這個“契約”就是法律。
社會上出現了小偷,大家壹起譴責他,卻沒有足夠的權利(能力)去阻止他。那就是“民意”。小偷改過自新了,大家壹起誇他,卻沒有足夠的權利(能力)去誇他。那也是“民意”。而相對的權力從何而來?它來自於公眾選出的用法律武器維護公眾道德的人(我想這是“政府”的初衷之壹……”).——如果輿論讓捍衛大眾道德的人認為必須用法律武器來制止或奉承,那就說明輿論的力量得到了升華(比如鄧玉嬌事件)。
宗教,在過去相當於現在的學術界。但是,比現在的學術能力和權威要大得多。因為,在宗教中,人們被認為擁有真正的宇宙智慧和宇宙知識。他們被視為所有人(包括國王)的導師或老師,(非迷信的)先知,類似於今天的哲學家和科學家。教師的言行和作品是必須遵循和學習的價值觀和榜樣。因為只有聽從老師的教導,我們所有(低級)人才能有更好更完美的生活,才能逐漸過渡到更智慧的生活。
信仰宗教(邪教除外),如佛教、道教、基督教等。,僅從教義上看,在包含了人必須遵循的道德的基礎上,還有走向更高智慧生命必須遵循的道德、行為和方法。也正因為如此,很多人對宗教有各種膚淺的理解和誤解。
比如有人說我不信某某宗教,但我知道某某宗教就是勸人向善。-膚淺。因為善良只是* * *的美德之壹,還有更深層次的走向高智能生活的方式,這是他們不知道的。
比如有人說某某教人信這個信那個,為什麽我看不到他們信的神和鬼?-誤會。在顯微鏡發明之前,幾乎沒有人相信細菌的存在(然而在宗教教義中卻有記載和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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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宗教相當於人類社會的“引路人”。只是不要拿那些歪理邪說(邪教、假先知)當指路明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