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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彩禮,男方是不支持的。女方的生育費用如何保障?

我國很多地區對彩禮的要求都很高,有的地區甚至可以達到幾十萬的龐大數字。很多人因為巨額彩禮不能結婚,或者有的因為巨額彩禮分居。當然,這種習俗很不好,不值得提倡,甚至要求取消。現在大部分人都反對彩禮,但是國家沒有具體的法律法規取消彩禮。

根據《民法典》第1042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及其他妨礙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這壹條被很多朋友片面解讀為男方結婚可以免除彩禮,取消彩禮,否則違法。其實並不是。早在2001,《婚姻法》第三條規定“禁止利用婚姻索取財物。”這不是新法律。早在很多年前,國家就規定,禁止通過婚姻索取財物。沒有說2021才能收到彩禮。“以婚索要財物”?並不意味著。“收彩禮”和以婚索要財物,特點是男方或女方非自願,被對方強迫。因此,通過婚姻索取財產是違法的,影響了婚姻自由。

在習俗中,彩禮是壹種禮物,而且是以結婚為目的的禮物。與“戀愛同居期間的贈與”不同,彩禮是婚前的必經程序。男方通常給予女方壹次性且數額巨大的財物,很難界定“通過婚姻索取財物”,因此不能說取消彩禮。

所以女方不用太擔心彩禮不夠。畢竟傳統已經這麽久了,不可能取消。另外,女方擔心的生育費用問題,其實根本不是彩禮。彩禮只是壹種形式。通過彩禮實現對孩子的補貼,絕對是幼稚的。生兒育女,最終還是要靠夫妻雙方的共同努力。只有通過自己的努力,孩子才能得到更好的保護。不要為彩禮做打算,從長計議,對整個家庭負責。

《別動》《三斤三兩》《五顏六色有點綠》...這些是近年來中國壹些地區的標準彩禮,天價彩禮也逐漸成為當代許多青年男女的“攔路虎”。在網上隨便搜了壹下,關於彩禮導致婚姻“悲劇”的新聞數不勝數。不僅彩禮存在“天價”問題,壹些地區的婚俗還存在不少問題,令人擔憂。比如辦婚禮就有攀比心理。不僅給家庭帶來了負擔,還造成了嚴重的鋪張浪費。婚禮儀式太“鬧”了,參加婚禮的賓客極力“惡搞”新人,往往礙於面子,不善於反抗,讓鬧事者雪上加霜,最終造成諸多負面影響,甚至汙染社會風氣;參加婚禮之類的太有儀式感了。如果是婚喪嫁娶之類的大喜事,送壹份合適的禮物無可厚非。

最後,真心希望全國人民都能理性面對彩禮,拒絕天價彩禮,讓和諧文明成為婚禮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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