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犯有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18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殊
情節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濫用職權罪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受賄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犯罪。
濫用職權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故意超越職權,對依法無權決定或者處理的事項不予決定或者處理,或者違反規定處理公務,造成侵害的行為。
侵吞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財產損失。濫用職權罪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因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故意超越職權,
致使國家機關的某項具體工作遭到破壞,致使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遭受嚴重損害,從而危及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本罪的客體可以是
它是公共財產或公民的人身和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條濫用職權罪瀆職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丟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國家工作人員
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百八十八條之壹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或者其他與國家工作人員有密切聯系的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賄賂的,
行為,或者利用國家工作人員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
向請托人索取財物或者收受請托人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其他嚴重。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財產。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近親屬以及與其關系密切的其他人在辭職前利用原國家工作人員原有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實施
有前款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