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隨意封閉村莊和道路是違法的。關閉村莊和道路需要政府的授權和批準。並要防止疫情擴散,要選擇正確的隔離方法,設置警示標誌、警戒線等。,並且我們不應該私自破壞高速公路,否則,如果情節嚴重,我們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對特定“場所”的隔離措施或者對“疫區”的全面封鎖,由當地人民政府決定並實施。村委會、居委會的法律性質只是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物業管理企業只是按照合同約定承擔物業管理工作的民事主體。顯然,他們無權擅自采取前述對當事人權益有較大影響的防控措施。當然,相應的人民政府在依法決策時,有義務配合落實這些防控措施。壹定要選擇正確的方式隔離病毒,比如設置警示牌和警戒線,不要選擇設置路障的方式,比如堆石頭或者泥土。類似的方法不僅會使救護車進不去,危重病人出不去,還可能構成破壞交通設施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條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是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罰。
第壹百壹十七條破壞軌道、橋梁、隧道、公路、機場、航道、燈塔、標誌或者進行其他破壞活動,足以使火車、汽車、電車、船舶、航空器傾覆或者損壞,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未經批準擅自設置檢查站、破路、阻斷交通等違法行為,要立即向黨委政府報告,依法安全處理,維護正常交通秩序。壹定要選擇正確的方式隔離病毒,比如設置警示牌和警戒線,不要選擇設置路障的方式,比如堆石頭或者泥土。類似的方法不僅會使救護車進不去,危重病人出不去,還可能構成破壞交通設施罪。
第壹百壹十九條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電力設備、燃氣設備、易燃易爆設備,造成嚴重後果的,處六萬五千四百三十八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輕微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傳染病預防和控制法
第四十壹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對發生甲類傳染病病例的場所或者該場所內特定區域的人員采取隔離措施,並同時報告上壹級人民政府;接到報告的上級人民政府應當立即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上級人民政府作出不批準決定的,實施隔離措施的人民政府應當立即解除隔離措施。
第四十三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封鎖本行政區域內的甲類傳染病疫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