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民法制度
大陸法系是指歐洲大陸各國的法律,起源於羅馬法,以《法國民法典》1804為代表。因此,大陸法系也稱羅馬法系或大陸法系。65438年至0896年,德國以《法國民法典》為藍本制定了《德國民法典》,後被壹些國家效仿。
因此,大陸法系也被稱為羅馬-德國法系。除了法國和德國,還有奧地利、比利時、荷蘭、意大利、瑞士、西班牙、明治維新後的日本以及亞洲、非洲、拉丁美洲的壹些法語國家或地區的法律。
第二,普通法制度
普通法系又稱普通法系、英國法系、判例法系、海商法系。在英國普通法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法律的總稱。是指從11世紀開始,在英國逐漸形成的壹種獨特的法律制度,主要以源自日耳曼普通法的普通法為基礎,並模仿英國的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法律制度。
它起源於英國,後擴展到許多曾經是英國殖民地和附屬國的國家和地區,包括美國、加拿大、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國、馬來西亞、新加坡、澳大利亞、新西蘭以及非洲的個別國家和地區。
在西方國家,與大陸法系並列的歷史悠久、影響巨大的法律體系,註重法典的連續性,以傳統、判例、習慣為依據裁判案件。
擴展數據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以憲法和法律的形式確立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任務,確立了中國* * *生產黨的領導地位,確立了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導地位,確立了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制度。
確立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治制度,確立了國家壹切權力屬於人民,公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確立了中國* * *生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和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確立了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和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制度。
從中國國情出發,鄭重聲明不搞多黨輪流執政,不搞指導思想多元化,“三權分立”和兩院制,不搞聯邦制和私有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鞏固了建設國家、繁榮國家和長治久安的法律基礎。
從制度上和法律上確保中國生產力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確保所有國家權力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確保國家獨立、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確保國家統壹、社會穩定和各民族大團結,確保國家堅持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走和平發展道路,確保國家始終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正確方向奮勇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