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22年最新的次緊密連接隔離規定如下:
對亞密人員將實行“7+7”隔離政策,也就是說亞密人員需要隔離7天+在家7天,* * *為14天。集中隔離期限從次密接觸人員與密接觸人員最後壹次接觸之日起計算。
亞密接觸人員與密接觸人員最後壹次接觸日期不超過7天的,集中隔離的剩余天數壹般以缺幾天補幾天的方式完成,然後轉入居家隔離。子密接觸人員與密接觸人員最後壹次接觸已超過7天的,可完成剩余天數的居家隔離,無需集中隔離。
比如張三就是密切接觸者。經過流量調整,發現王五在三天前與張三有過接觸,因此王五需要隔離四天,在家隔離七天;李四八天前和張三有過接觸,所以李四只需要在家隔離六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二條。
國家對傳染病防治實行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分類管理、依靠科學和依靠群眾的方針。
第二十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傳染病防治規劃,並報上壹級人民政府備案。
傳染病防治規劃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壹)傳染病防治指揮部的組成及相關部門的職責;
(二)傳染病監測、信息收集、分析、報告和通報制度;
(三)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在發生傳染病疫情時的任務和職責;
(四)傳染病暴發、流行的分類及相應的應急工作預案;
(五)傳染病預防,疫點、疫區的現場控制,應急設施、設備、搶救藥品和醫療器械等物資和技術的儲備和調運。
地方人民政府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到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傳染病預警後,應當根據傳染病防治規劃采取相應的預防控制措施。
第二十壹條醫療機構必須嚴格執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範,防止傳染病的醫源性感染和醫院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