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哪些案件可以網上審理?
1.可以在網上審理的案件如下:
(1)是遠路;
(2)簡單訴訟;
(3)存在高風險的疫情。如果案情非常復雜,可能會被駁回,但是有些法院設立了網上法庭,都是網上審理,不需要申請。如果法官不同意,不方便,可以考慮找代理人。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五條。
互聯網法院應當建設互聯網訴訟平臺,作為法院辦案和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開展訴訟的專門平臺。通過訴訟平臺進行的訴訟具有法律效力。
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所涉及的數據,由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網絡服務提供者和有關國家機關提供,有序接入訴訟平臺,由互聯網法院在線核實、實時固定、安全管理。訴訟平臺對涉案數據的存儲和使用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法院審判流程是怎樣的?
法庭審理過程如下:
1,開庭。開庭是法庭審判的開始,其任務是為完成實體審判做程序性準備;
2.法庭調查。法庭調查是法庭審判的核心階段。在這壹階段,合議庭要在公訴人、當事人、辯護人、代理人的參與下,出示、質證證據,當庭調查證據,全面查清案件事實,為法院作出正確判決提供事實依據;
3.法庭辯論;
4.被告人的最後陳述;
5、審查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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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憲法為依據,結合我國民事審判工作的經驗和實際情況。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護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保證人民法院查明事實,分清是非,正確適用法律,及時審理民事案件,確認民事權利義務關系,懲罰民事違法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
第九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願、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作出判決。
第十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依法實行合議、回避、公開審判和兩審終審制度。
第十壹條各民族公民都有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民事訴訟的權利。
在少數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區,人民法院應當用當地民族通用的語言文字進行審判和發布法律文書。
人民法院應當為不通曉當地民族通用的語言文字的訴訟參與人提供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