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從效力上看,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首先,憲法的基礎性地位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壹是在條文上與普通法律不同:普通法律作為部門法,只調整國家生活某壹方面的社會關系,而憲法作為根本法,規定的是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問題。
2.第二,在法律效力上不同於普通法律: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最高法律效力如下:憲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據和基礎;普通法律不得與憲法相抵觸,與憲法相抵觸的法律規定無效。
3.第三,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不同於普通法律:在中國,憲法的修改由NPC常務委員會或五分之壹以上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出,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通過。
第二,憲法的基本地位如下:
1.憲法規定了國家最根本、最重要的問題。
2.憲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基礎。
3.制定和修改憲法的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嚴格。
4.憲法是壹切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公民的最高行為準則。
第三,憲法為什麽是國家的根本法?
1.從內容上看,憲法規定了國家生活中的根本問題。比如,憲法規定了國家的性質、根本制度、根本任務、政治制度、經濟制度、公民的基本權利和公民的基本義務;
2.從效力上看,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1)根據憲法制定普通法律。
(2)普通法律不能與憲法相抵觸,否則將被撤銷並宣布無效。
3.從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來看,憲法比普通法律嚴格。
①憲法的內容都是國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務、基本國策、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國家的重大問題;
(2)憲法著眼於各種政治力量的實際對比;
(3)憲法不僅是其他壹般法律的立法依據,也是“母法”。其他法律不得與之相抵觸,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其制定和修改比壹般法律復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壹和尊嚴。
壹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壹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所有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受到調查。
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擁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