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規定了國家的政治制度、公民權利、社會制度等核心內容。根據憲法的載體形式,憲法可以分為成文憲法和不成文憲法。成文憲法是指以文字形式明確規定憲法內容的憲法。中國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典型的成文憲法。成文憲法文字表述明確,易於掌握,對國家機構、公民和執法機關具有直接的法律約束力。不成文憲法是指通過歷史、習慣、制度和司法實踐形成的,不以書面形式固定下來的憲法原則和規範。例如,英國憲法沒有正式的成文憲法,而是由壹系列法律文件、司法判例和習慣制度組成。不成文憲法雖然缺乏明確的書面表達,但它深深植根於國家政治文化和制度傳統之中,具有與成文憲法同等的法律效力。
我國屬於哪種憲法?中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典型的成文憲法。在中國的實踐中,除了成文憲法之外,還有許多不成文的憲法原則和規範,如憲法精神、憲法法律制度等。
憲法可分為成文憲法和不成文憲法,其依據是憲法的載體形式。成文憲法以書面文本明確規定憲法的內容,直接具有法律約束力;而不成文憲法是通過歷史、習慣、制度和司法實踐形成的憲法原則和規範,與成文憲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壹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依法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經濟和文化事業以及社會事務。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關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大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的職權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壹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的原則。第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壹和尊嚴。壹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壹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壹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受到追究。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擁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