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相對法律關系
相對法律關系是指在壹定的社會歷史條件下,人們在社會生活中形成的具有壹定法律意義的關系。是法律規定的,具有壹定的法律效力,但這種法律效力不是絕對的,而是相對的。相對法律關系主要包括民事法律關系、行政法律關系和刑事法律關系。
1.民事法律關系:民事法律關系是指基於民事權利義務的相互關系。民事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主要通過簽訂合同、侵權行為和不當得利來體現。民事法律關系的效力主要取決於法律規定,但在壹定條件下,也可以根據公序良俗原則進行調整。
2.行政法律關系:行政法律關系是指行政機關與行政相對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行政法律關系的效力主要取決於行政法規的規定,但在壹定條件下,也可以依據憲法和法律進行限制。
3.刑事法律關系:刑事法律關系是指罪犯與國家之間的關系。刑事法律關系的效力主要取決於刑法的規定,但在壹定條件下,也可以依據刑事訴訟法進行解釋和適用。
第二,絕對法律關系
絕對法律關系是指在壹定社會歷史條件下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法律關系,不受任何條件的限制。絕對法律關系主要包括憲法關系、國際法關系和人權保護法律關系。
1.憲法關系:憲法關系是指國家權力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依據憲法確立的權利義務關系。憲法關系的效力是絕對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憲法,不得違反憲法的規定。
2.國際法關系:國際法關系是指國際法準則下國家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國際法關系的有效性是絕對的,所有國家都必須遵守國際法,承擔國際法律責任。
3.人權保障法律關系:人權保障法律關系是指國家為保障公民基本人權而制定的法律規範。人權保障法律關系的效力是絕對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他人的基本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