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和單獨的民事訴訟有什麽區別?
1,訴訟費用。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不收訴訟費,但民事訴訟要預交訴訟費,同時要承擔“誰敗訴誰承擔訴訟費”的風險。因此,在侵權嚴重的情況下,受害人如果單獨提起民事訴訟,可能會面臨提前支付大量訴訟費的問題。
2.審限不同。民事訴訟的期限簡易程序為三個月,普通程序為六個月。壹般來說,單獨的民事訴訟在六個月內宣判,附帶民事訴訟壹般與刑事案件壹並審理,受理後兩個月內宣判,最遲不超過三個月。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如果被告人對犯罪事實和罪名沒有異議,為了取得被害人的諒解,有的被告人願意賠償被害人的各種經濟損失,爭取從輕處理。
3.賠償範圍。被告應當賠償的數額,應當根據犯罪行為造成的物質損失和案件的具體情況確定。
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1.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主要遵循刑事訴訟程序,在刑事訴訟程序中審理附帶民事訴訟,附帶民事訴訟部分。2.當事人需要了解以下法律規定,以便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程序中保護自己的權益。
三、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程序的人單獨進行
1.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後,應當告知遭受物質損失的被害人或者其他依法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有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2.在偵查、預審、審查起訴階段,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請求賠償,並經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記錄在案的,刑事案件提起公訴後,人民法院應當作為附帶民事訴訟予以受理。在偵查起訴階段,經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並已支付,被害人堅持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
3、人民法院收到附帶民事訴訟的起訴狀,或者受理口頭起訴後,應當在7日內審查決定是否立案。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應當受理;不符合條件的,裁定駁回起訴。
4.人民法院受理附帶民事訴訟後,應當在5日內將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人,並根據刑事案件的審理期限確定被告人提交民生答辯狀的時間。
5.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案件前,應當向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被告人送達傳票,通知其如期出庭。這裏的被告人是指未被羈押的被告人和刑事案件以外的被告人。原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訴處理;被告無正當理由不到庭的,可以進行民事傳喚。
6.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承擔舉證責任。
7.公民或者企業事業組織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審理和調解,調解應當根據自願和合法的原則進行。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法官應當及時制作調解書,調解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8.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前壹方反悔的,附帶民事訴訟應當與刑事訴訟壹並審理。審理案件,壹般應當分階段進行。先審刑事部分,再審附帶民事部分。附帶民事部分的審判程序應參照民事審判程序進行。
9.人民法院認定公訴案件被告人的行為不構成犯罪,經調解不能達成協議的,應當壹並作出刑事附帶民事判決。
10.人民法院審理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不收取訴訟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二十四條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應當根據情況分別處理:
(壹)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於行政訴訟受案範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2)依照法律規定,雙方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三)依法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
(四)對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提起訴訟的,應當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裁定準許撤訴的除外;
(六)依法在壹定期限內不能起訴的案件,不予受理;
(七)不準離婚、調解的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的情況、新的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提起訴訟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