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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答復

答辯狀是被告和被上訴人對起訴狀和上訴狀的內容進行答辯和反駁的壹種文書。在當今的社會生活中,很多無法調和的事情需要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開庭前大家壹般都會提前做壹個答辯。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行政答辯。歡迎分享。

行政回復1被申請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訪者:

被申請人要求撤銷被申請人對_ _ _ _ _ _ _ _ _ _作出的行政處罰

1.被申請人對行政處罰相對人_ _ _ _ _ _ _ _ _的行政處罰事實證據於法有據,程序完備。在_ _ _ _ _ _ _ _ _ _年的某壹天 _ _ _ _ _ _ _ _經責令限期改正,原告仍未按規定繳納_ _ _ _ _ _費用。 被申請人於年月日送達了《行政處罰前期通知書》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至此,被申請人於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並於_ _ _ _ _ _ _ _ _ _年_ _月_ _日_ _月_ _日_ _月_ _日_ _月_ _日 _ _ _ _ _ _ _ _ _被申請人對行政處罰相對人作出的行政處罰,事實證據充分,法律依據充分,程序合法。

第二,原告的訴訟請求事實依據不足。

(1)我們向行政處罰相對人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由行政執法人員當面送達營業門面。當時他的_ _ _ _ _ _存在,並不是他聲稱在地上找到行政處罰決定書的現象。

(2)行政處罰的相對人是環衛部門未能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根據該規定,被申請人責令行政處罰相對人限期整改不繳納_ _ _ _ _ _ _ _ _費用的行為。被申請人也向其送達了《行政處罰預先告知書》,但行政處罰相對人仍未繳納_ _ _ _ _ _ _費用,故被申請人依法向行政處罰相對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第三;被申請人責令行政處罰相對人支付_ _ _ _ _ _ _ _ _ _元

基於上述事實和理由,原告的訴訟請求缺乏事實和證據,證據不足。我懇請妳們法官理解清楚,駁回原申請。

我在此傳達

_ _ _ _ _ _人民法院

被告: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附:

_ _ _ _份答辯書;

_ _ _ _ _份證據材料

行政答復2被申請人姓名:

地址:

聯系電話號碼:

法定代表人姓名:

位置:

委托代理人姓名:

工作單位:

聯系電話號碼:

對於_ _ _ _ _ _的情況,答辯如下:(依據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綜上,答辯人認為:(辯護意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在此傳達

_ _ _ _ _ _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簽字:_ _ _ _ _ _ _ _ _

被申請人簽名和蓋章: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附件:答辯書復印件;

_ _ _ _ _份證據材料

3 .被申請人_ _ _ _市建設和環境保護土地管理局的行政答復。地址_ _ _城市_ _ _路_ _ _號。法定代表人:王,市建設和環境保護局局長。

關於被申請人訴被申請人建築規劃糾紛壹案,答辯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十壹條規定,本案不屬於人民法院受案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二章規定了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範圍。人民法院只有在受案範圍內涉及行政爭議時,才有司法審查權,可以立案受理並作出判決。行政相對人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被告起訴被告的案件所涉及的爭議事項,不屬於法律規定的人民法院受案範圍。被申請人的規劃、設計、規劃變更行為不針對特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僅依據其職權、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並且結合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的具體情況,被申請人變更規劃設計的行為不屬於行政訴訟法規定的“法律、法規規定可以起訴的其他行政行為”。 在中國,《城市規劃法》沒有規定可以對此類事項提起行政訴訟。據此,被申請人變更規劃不屬於具體行政行為,被申請人起訴被申請人沒有法律依據。

二、即使被申請人的行政行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根據我國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被申請人向妳院起訴已超過訴訟時效。

我國《行政訴訟法》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在知道其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超過規定期限的,視為該公民、法人或者組織放棄訴訟權利。即使再次提起訴訟,人民法院也不應受理。20___ _年6月5438+065438+10月,被申請人批準了___ _有限公司變更設計的申請,該房屋已於20___ _年竣工驗收,被申請人已就房屋買賣合同及賠償糾紛向___ _有限公司提起訴訟。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__年2月6日作出的(20___ _ _ _ _ _ _民初字第94號)民事判決書中,已經提到=“被告按照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設計進行建設工程”,最遲將於20__年。

綜上,被申請人認為,妳院應當駁回被申請人的訴訟請求,不予審理。

我在此傳達

_ _ _ _市人民法院

被申請人_ _ _ _市建設和環境保護土地局

(公章)

20___年65438+10月65438+10月。

行政答辯4被申請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地址:×××市××路號。法定代表人:×××,職務:主任。

被申請人:×××彩板拖車廠,地址:×××市×××鎮××路號。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職務:廠長。

第三人:XX,男,漢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省XX縣XX村。暫住地:XX市XX鎮XX路號。

因被申請人×××彩板拖車廠拒絕接受×××彩板拖車廠對×××彩板拖車廠提出的×××彩板拖車廠拒絕接受×××彩板拖車廠對×××彩板拖車廠提出的×××彩板拖車廠對×××彩板拖車廠提出的×××彩板拖車廠的申請

1.根據被申請人的《行政起訴狀》,原告單位註冊地為XX市XX縣,被告對第三人進行工傷認定,不僅超出了工傷認定的管轄範圍,而且認定事實不清,程序違法。被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說法完全沒有根據。根據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20xx18)第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在註冊地和生產經營地參加工傷保險的,農民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後, 應當在生產經營場所進行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場所的規定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只要對比壹下這個規定,就不言而喻了。要求被申請人對發生在被申請人管轄範圍內的第三人傷害事故進行調查,沒有法律依據。被申請人未在註冊地和生產經營地為第三方辦理工傷保險的,被申請人應當按照上述規定接受確認。第三人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符合工傷認定條件。因此,被告將其認定為工傷,

第二,被申請人主張“第三人系醉酒所致,不應認定為工傷”,缺乏事實證據。被申請人派人到項目管理部施工現場調查核實時,被申請人的施工管理人員稱第三人經常在上班前後喝酒,但沒有說自己喝醉了。而且“喝酒”和“喝醉”性質完全不同。如果第三人真的在工作中“喝醉”了,為什麽被調查者的管理層沒有阻止他?被申請人在作出工傷認定結論前,書面通知被申請人舉證,但被申請人始終未提供“醉酒”的證據。因此,被申請人很難以第三人“醉酒”為由否認工傷。

三、經調查,第三人及其同事在安裝龍門架時觸碰了高壓線的頂端,結果被電接觸傷。從事故原因分析,原告難逃罪責,承擔壹定責任。因為施工前就知道上面有高壓線,卻沒有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導致了這樣的事故。

綜上,被申請人作出的工傷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程序合法,適用法律規定準確。請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起訴,維持被申請人作出的工傷認定。

我在此傳達

Xxxx人民法院

被申請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蓋章)

年月日

行政抗辯5 1,行政抗辯的含義及運用。

1)含義

行政答辯狀是指行政訴訟中的被告或上訴人根據行政起訴狀或行政上訴狀的內容,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或上訴人的請求,根據事實和理由進行反駁的法律文書。

2)、使用

行政答辯狀的運用有助於被申請人維護自己的權益,也有助於人民法院全面了解案情,作出公正裁決。

2、行政抗辯的結構和內容。

行政抗辯由頭、體和尾組成。

1)標題

標題包括以下項目:

A.標題

標題應註明文件名稱,即“行政答辯書”。

b、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詳見158頁)

C.訴訟理由

指出提交辯護的案例,從而引出以下內容。表達形式壹般是“因為的情況...,答辯提出如下”。

2)文本

這是行政抗辯的主要部分,這裏要說明抗辯的理由。辯護的理由通常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壹、說明真相,反駁對方的不實之詞。二是陳述相關法律規定,指出對方適用法律不當。三是提出辯護主張,肯定態度。

3)尾巴

壹、結束

結尾主要有兩個內容:壹個是人民法院名稱。二是簽名,即答辯人簽名或蓋章,並註明提交日期。根據規定,被告應當自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向人民法院提交壹審答辯狀;被告必須在收到上訴狀副本之日起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二審答辯狀。答辯必須在法定期限內提交,所以陳述的時間需要把握好。

B.附加項目

附件是指答辯書的份數、附件證據材料的名稱和標號。

行政答辯狀6行政答辯狀是行政訴訟中被告對原告、被上訴人對上訴人提出的行政起訴狀或上訴狀,根據有關事實和理由,向人民法院作出的書面答復。

行政抗辯有兩個主要功能:

(1)依法回復

當事人提出抗辯是訴訟權利,而不是訴訟義務。在訴訟過程中,被告收到法院送達的起訴狀副本或被上訴人收到上訴狀副本後,主要是對起訴狀或上訴狀的內容進行答辯。有回復才有回復,回復是必不可少的內容。

(二)依法反駁

通過答辯,被告和被上訴人可以針對原告或上訴人的事實、理由、依據和請求進行有針對性的答辯,闡明自己的理由和要求,提出事實和證據證明自己的觀點。以確鑿的事實、充分的證據和相關的法律規定反駁對方,證明自己的行為合理合法,是反駁的根本屬性。

行政答復簡介7:

原告馬XX在第二輪承包中取得承包地,並於5月9日轉讓給曲某。從曲某耕種開始,曲某就開始享受種糧補貼。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認定轉讓無效,收回土地。法院裁定轉賬方式不明,駁回申請。

原告要求鄉鎮壹級人民政府直接用糧食補貼自己,被拒絕後起訴。

李律師代表被告作出答辯:

回復:

壹、原告的起訴不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範圍:

起訴狀要求“原告應當繼續履行合同”屬於民事案件的受理範圍:

1.原告曾在本國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地於5月9日由原告馬XX轉讓給案外人曲X,並承諾“如生產隊調整變更,歸曲X承包”。涉案土地已轉讓給曲X,曲X自20xx年5月9日起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並壹直耕種至今;

2.原告於10年6月25日向XX縣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返還土地。XX縣人民法院以不能證明是哪種流通方式為由,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

3.原告訴稱“建議旅遊程序解決方案”不成立,人民法院審理後作出駁回起訴的判決,意味著法院有權受理。“建議行政程序解決”的前提是案件不屬於人民法院的受案範圍,XX縣法院的判決書中沒有這樣的建議,也不可能提出這樣的建議;

4.駁回原告訴訟請求的理由是“證據不能證明是哪種流通方式”。原告完全可以收集證據,再次提起民事訴訟,進行權利救濟。

二、原告“請求鄉政府變更原告領取農業補貼”的理由不能成立:

1,案外人曲X領取的是“糧食補貼”而非“農業補貼”,訴狀中使用“農業補貼”明顯是偷換概念;

2.根據20xx、20xx年財政部、發改委、農業部、國家糧食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對糧食補貼的文件要求,是“對種糧農民的直接補貼”,強調“按種糧農民種植面積進行補貼”。顯然,糧食補貼的對象是實際種糧的農民;

3.原告已於5月9日將土地轉讓給他人,失去了對土地的承包經營權,並未實際種植土地;

4.案外人曲X自5月9日起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壹直耕種至今,實際承擔農業稅,直至取消農業稅;

5.案外人曲X是實際經營種糧的農民,獲得“種糧補貼”符合政策;

綜上,建議人民法院依據《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九條之規定,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被申請人:XXXXX鄉人民政府。

行政抗辯8 I .概念和功能

行政答辯狀是行政機關對行政相對人在行政訴狀中指控的事實和理由進行反駁和辯護的法律文書。

二、格式、內容和寫作方法

律師接受行政機關的委托,擔任訴訟代理人。代理行政機關參加行政訴訟案件應訴時,應當指導和協助行政機關進行行政答辯。

根據我國行政訴訟法的相關規定,行政機關作為被告在行政訴訟中提出答辯是壹項重要的訴訟權利。通過依法行使這壹權利,可以明確說明其行政行為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意見,有利於維護其合法權益,保障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行政職權。同時,對於幫助人民法院全面了解案情、正確處理案件也能起到積極的作用。

行政答辯的文件格式和內容要求與民事答辯相同。在進行行政答辯時,要特別註意對原告的訴訟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進行說明、反駁和答辯,並在答辯中說明我國具體行政行為的事實依據、法律依據和正當性。

標準

行政答復

(被訴行政機關提交答辯狀時使用)

被告姓名:

地址:

代表姓名:職務:

電話:

被申請人因壹案件作出如下答辯:

我在此傳達

Xxxx人民法院

被申請人:××××

* * * *年* *月* *日

附:

本答辯資料來源:公開選拔領導考試

行政答辯9被申請人:×××市××街號××市林業多種經營局。

法定代表人:李XX,副主任。

原告張××指控我局在(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

XXX郊區松山林區火災情況:

XX市北郊松山林區是國有林區。Xx市多次發布文告,禁止遊客在松山林區野餐、玩火。特別是在冬春幹旱多雨季節,嚴禁遊客組織各種活動。今年春天,林業多種經營局會同公安局、教育局發出通知,禁止學生去松山春遊,以防火災。Xx市xx中學也在全校廣播和教職工大會上將上述通知全文傳達。但該校XX班學生仍違反規定,利用假期私自組織學生去松山春遊。張XX作為班主任,不僅不勸阻、不制止,反而出資支持、幫助,並親自參與其中,實際上成了這次違紀違法去松山林區春遊的組織者;春遊的時候,他公開搞野餐,烤魚,和學生壹起做飯。學生李X在肆意玩火時,不加制止,最終引發火災,火災面積達O.667公頃之多,燒毀65,438+0,000多棵小樹。此外,還緊急動員附近工廠的農村群眾參與300多名消防隊員半天的艱苦工作,動用了8輛車。* * *給國家和集體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000多元,給XX市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

事後,我局會同公安局、教育局分別對這起事件的責任人員進行了處理。除直接肇事者外,XX中學高二學生李XX已被公安局拘留,XX中學張XX被給予罰款500元的處罰決定,並被責令通過此次事件作出深刻檢查,並建議學校給予應有的紀律處分。

而XX某中學學生張XX不僅不服處罰,還向人民法院對我局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處罰決定,並謊稱自己不是春遊組織者,積極參加滅火活動。對他的處罰不當,構成侵權。現就張XX在訴訟中對我局的指責和狡辯作如下回復。

1.張XX說,他只是這個活動的受邀者,不是組織者。張XX作為中學二年級XX班的班主任,是對本班學生負有行政責任的老師,尤其是學校代表,更應該負責指導學生班會的活動。學生組織班級參加政府禁止的活動。作為班主任,他們早就應該明確表示要制止。現在張XX不僅不制止,還出錢,親自參與。這實際上成了這種非法活動的組織者和支持者。因此,張XX對此次火災的後果負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責任。

2.張XX在訴狀中稱,火災發生後他“親自帶領學生積極滅火”。這也是根本不符合事實的。火災發生後,3名學生積極參加撲救,但火勢越來越大,難以遏制。見情況不妙,張XX催促同學們清理野餐現場,讓他們脫離火海,逃出大山。只是附近的人來滅火時,他們要跟著救火的人上山再滅火,而不是“親自帶領學生積極滅火。”張XX之所以編造這個謊言,無非是想推卸責任。

3.張XX作為壹名中學教師,明知違反了政府的禁令,也知法犯法,理應受到法律的制裁。他在訴狀中,竟然把自己降低到壹個不懂法、不懂理的普通少年的水平,為自己的行為開脫,稱自己只同意組織這次春遊“是為了照顧學生的情緒”、“為了維護班級的團結”,這顯然是壹個不合理的借口,站不住腳。

總之,張XX的行為已經明顯違反了XX市政府令和我國森林法的相關規定,構成了嚴重的違法行為。我們局對他的處罰沒有錯。

我在此傳達

XX市XX區人民法院

被告:××市林業多種經營局

代表人:郭×××

200×年×月×日

行政回復10被申請人:_ _ _ _ _市工商局

法定代表人:王,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代理局長。

委托代理人: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

委托代理人:馬。

原告黃_ _ _ _ _ _ _ _ _ _縣農業機械公司、石_ _ _ _ _ _不服第壹號復議決定壹案。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原告的起訴狀稱,他們在6160發電機組交易中的行為和經濟收入是合法的,_ _ _ _縣工商局對他們的處理決定是錯誤的。根據事實和法律,我們認為對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是正確的

所謂投機倒把,是指以獲取非法利潤為目的,違反國家金融、外匯、金銀和工商管理法規,非法從事工商活動,擾亂市場管理,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程序的行為。該行為的主觀特征是故意,目的是謀取非法利益;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國家金融、外匯、金銀、工商管理法規,非法從事工商活動,擾亂市場。根據上述投機倒把的法律概念和特征,省工商局37號《關於查處投機倒把行為的通知》(_ _ _ _ _ _ _)第壹條規定,八種行為屬於投機倒把。其中,第六種行為是“生產流通中,以次充好,以少充好,以假亂真,摻雜使假;第八種行為是“為從事非法倒賣活動的人提供證明、發票、合同、銀行賬戶、支票、現金或者其他便利條件,並從中牟利”。原告黃,由原告石介紹 _ _ _ _ _ _ _ _該機組經_ _ _ _ _ _市質檢院檢測鑒定,不符合gb2819-81和gb775-81標準要求,產品不合格,不能正常使用。 就是這樣壹個殘次品,銷售差價17400元,利息高達174%。_ _ _縣農機公司獲利2l90元,收取介紹費3000元。可以看出,原告黃_ _ _ _ _ _ _ _ _和_ _ _ _縣農機公司在主客觀兩方面都完全符合投機倒把的法律概念和特征。

總而言之,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沒收違法所得_ _ _ _ _ 3000元也是正確的。 因此,我們用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來維護它。同樣,原告的起訴也不能成立,應當駁回。為了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主義經濟程序,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

我在此傳達

_ _ _ _ _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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