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行政侵權的構成要件是什麽?

行政侵權的構成要件是什麽?

1。行政侵權的主體是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政機關包括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職能部門、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臨時性行政機關和受委托的行政機關。行政侵權是壹種履行職責的行為。

很多人在國家企事業單位要害部門工作,會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謀利,進而侵犯他人的財產和人身權利。這種行為被稱為行政侵權。行政侵權是壹種行政違法行為,會受到行政處罰。那麽,行政侵權的構成要件是什麽?我來給妳整理壹下相關知識。

1.行政侵權的構成要件是什麽?

1,侵權人。侵權人要解決的問題是由哪些組織或個人對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害承擔責任,即需要明確行政侵權賠償責任主體的範圍。根據我國國家賠償法的相關規定,我國行政侵權賠償的主體是行政主體及其工作人員。行政主體包括法定行政主體(行政機關)和授權行政主體(授權組織)。工作人員包括公務員和法律法規授權或行政機關委托行使行政職權的個人。

2.違法行為。違法行為是違法行使職權的行為,是行政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只要是違法行使職權的行為,都可以導致國家賠償,都是履行職責的行為。它不僅包括違法的具體行政行為,也包括違法的事實行為。

3.損害事實。損害事實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過程中實施的侵權行為對被侵權人的人身或財產權益造成的實際損害。

人身損害包括:1)被侵權人的人身自由被非法限制或者剝奪;2)人的健康受到損害,造成傷害、殘疾、疾病等。;3)人的名譽、榮譽受損,造成精神痛苦等。4)人的生命權被非法剝奪,導致死亡。

財產損害包括:1)被侵權人某項財產的全部或部分損失;2)財產外部變形或數量減少導致其價值降低或失去價值;3)財產的變質和損壞,導致其價值減少或損失;4)可獲得利益的損失,如利息、利潤或本可獲得的其他收入的損失。

4.因果關系。因果關系是指被侵權人的權益受到損害的事實,該事實與行政侵權行為之間存在必然的內在聯系,即被侵權人的權益確實是由行政侵權行為造成的,或者說行政侵權行為是被侵權人的權益必然受到損害的條件。

二、如何解決行政侵權

可以向行政監察機關投訴舉報。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上壹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三,行政侵權主體的範圍

行政侵權的主體分為以下四類:

1,行政機關。行政機關作為侵權主體,在執行過程中應當侵犯該機關的意誌。如果機關的意誌是正確的,實施侵權行為不構成機關侵權。

2.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對工作人員的侵害應當是對個人職務行為的侵害,包括錯誤執行單位意誌和與單位意誌無關的違法職務行為。工作人員應作廣義解釋,以是否客觀履行公務為標準,不限於公務人員。

3.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及其工作人員。授權組織具有行政主體資格,自然具有行政侵權行為能力,如衛生防疫站。

4.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或者個人。受委托的組織或個人不具有行政主體資格,但其行使的委托權力是行政職權,具有侵權行為能力。其侵權行為視為行政機關委托的侵權行為,責任由委托機關承擔。

概括起來,行政侵權的主體壹般有四類,即工作單位的行政機關、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法律授權的組織及其工作人員、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或個人。這些人往往有權使用法律。行政侵權的構成要件是什麽?有四種,主要從侵權主體、違法事實、侵權主體與事實之間的因果關系來判斷。

  • 上一篇:新證券法宣傳系列之十五: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
  • 下一篇:學文秘專業有出路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