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好檢查前的思想準備,進壹步明確檢查的目的、意義、範圍、標準和重點內容。同時,要根據檢查內容,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政府決議、決定等文件,熟悉有關規定,了解相關業務知識,為全面檢查奠定思想和業務基礎。
(2)制定實施方案。根據檢查的總體任務,制定具體實施方案。主要內容包括:
(1)檢查的目的和意義;
檢查的重點,包括重點地區或部門和重點問題,明確檢查範圍;
(3)檢驗程序、方法、方法和步驟,以及時間安排;
(4)檢驗標準和政策措施;
⑸對被檢查機關的要求。
(3)組織實施。明確檢查活動負責人和檢查組人員的職責和分工。壹般有三種組織形式:壹是行政監察機關獨立檢查;二是行政監察機關參與政府組織的檢查活動;三是行政監察機關配合其他監察機關和部門進行聯合檢查。屬於第二種組織形式,由牽頭部門制定檢查工作方案;屬於第三種組織形式的,由監察機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工作方案。實施檢查是所有執法監督的實質性工作階段。主要通過以下五個工作環節:
(壹)向檢查範圍內的部門和單位說明檢查的內容、目的和工作步驟,提出檢查要求,做好檢查準備,提供必要的檢查條件,積極支持和配合監察機關的工作,提供與檢查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或者其他信息。
(2)通過多種形式向被巡視單位宣傳巡視的目的和意義,做好思想動員。在區域檢查的情況下,可以利用各種媒體工具進行正面宣傳,鼓勵群眾監督。
(3)由被檢查單位先自查。檢查機關應加強對自查單位的指導,提出具體要求,使被檢查單位積極、實事求是地檢查存在的問題,並提供自查報告。
(4)采取多種方法和途徑調查了解情況,如召開各種會議、閱讀有關文件和資料、聽取有關人員的工作匯報、與幹部群眾談話等。,並收集與監管事項有關的壹切信息和資料,特別是掌握各種偏離政策和違反法律法規的情況。同時也要了解堅持依法行政的好經驗、好做法和先進事跡,以便全面掌握本單位的情況。
⑤對獲得的信息和各類材料進行研究,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由表及裏認真分析,確定反映本單位執法情況的基本事實。根據檢查過程中掌握的信息和材料,依法進行評估和處理。
(1)對掌握的材料進行綜合分析,提出主要問題,做出正確結論,形成監督決定或監督建議。監察決定或監察建議經領導批準後,以書面形式送達被監察單位及相關部門。特別重要的監察決定或者監察建議,還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或者上壹級監察機關批準後實施。
(二)對檢查中發現的應當追究行政責任的違法失職行為,按照立案程序進行查處。這些案件有的要在巡視期間同時調查,有的要在巡視結束後作為具體的政治案件繼續查證落實。
(三)表彰或者建議表彰先進執法單位和個人;幫助總結好的經驗,及時傳播推廣。
(4)寫出檢查總結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
(1)執法檢查的基本情況;
檢查中發現的主要問題;
⑶問題原因分析;
(4)處理意見,即作出監察決定和監察建議;
⑸對被檢查單位的工作和制度提出建設性意見。
⑤向被監督單位反饋監督報告,提出整改處理時限。
⑥行政監察機關收到監察對象對監察建議的書面答復,並經本級監察機關領導批準後,執法監察工作可以告壹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