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發展中國家,信用服務中介機構壹般由銀行設立,其主要股東包括商業銀行、保險公司和證券公司。信用服務中介機構的業務主要包括信用評級、征信業務和咨詢業務。其中,對企業和個人的信貸服務通常是分開的,即由不同的機構經營。也有壹些國家或地區在發展過程中,信用中介機構同時提供企業信用和個人信用服務。信用中介普遍采用公司化運作模式,部分信用中介已經成為上市公司,如印度信用評級信息服務公司(CRISL)。隨著國內市場的不斷發展,許多國家的信用中介機構在發展過程中進行了股權改革,引入了更有實力的新股東來增強自身實力。
發展中國家在建設信用中介機構的過程中,壹般會與國際大公司合作,或允許這些公司在中國設立分支機構,或引進這些公司的管理和技術,開展戰略合作或組建合資企業。例如,泰國的評級和信息服務公司最初在開發其信用評級方法和管理模式方面獲得了標準普爾集團為期三年的技術支持;在拓展新債務工具信用評級的知識和技能,開展對投資者的利率研究方面,泰國評級與信息服務公司與惠譽公司也有為期三年的戰略合作夥伴協議。印度、馬來西亞、菲律賓的信用中介機構在發展初期也與標普等國際知名公司有戰略合作,壹些中介機構也引入這些公司作為公司股東。與國際大公司合作有助於提高發展中國家信用中介的技術、管理和服務水平,但由於信用信息的敏感性,合資企業中外國公司的股份通常不高。
就信貸中介機構的數量而言,各國之間存在壹些差異。比如信用評級行業,印度、印尼等國家的信用評級機構不止壹家。然而,在許多國家,有壹種趨勢是在國內只建立壹個信用評級機構。
信用中介服務業的背景
信用中介服務業也叫信用業。中國的信貸業根本不存在。它是隨著改革開放的發展和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在壹定階段形成的。中國的信貸業產生於20世紀80年代末。當時,經過近10年的改革開放,中國的對外貿易取得了長足的發展,但同時也出現了壹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即部分外商利用中國吸引外資的迫切性損害了中國對外貿易的利益,特別是中國對外貿易中大量逾期應收賬款無法收回的問題。為了規避對外貿易中的信用風險,外經貿部決定將國外信用風險管理技術和服務引進中國。壹是外經貿部計算中心與國外著名征信公司合作,為我國外貿企業提供征信服務,為我國外貿更好地了解境外信用情況,降低外貿交易中的各種信用風險發揮了重要作用,也為我國信用中介服務的出現播下了種子。
1991年,在國務院的直接領導下,原國務院生產辦組織開展了清理“三角債”和“質量、品種、效益年”活動,著力解決制約發展的經營行為和經濟秩序問題。各級政府按照國務院的統壹部署,采取了壹系列措施來解決債務違約和產品質量低下的問題(實質上是信用問題),從中逐步認識到從財務會計制度和市場規則的角度來看,信用觀念、信用制度、信用體系等我國經濟體制中存在的深層次問題。隨後1993頒布了《財務會計準則通則》,1994實施了《公司法》,1995實施了《商業銀行法》、《擔保法》、《仲裁法》,1999統壹頒布。
總的來說,我國的信用行業在短短的十幾年時間裏,經歷了壹個從無到有、從簡單到復雜、逐步細分行業、逐步提高行業專業化水平、逐步完善市場信用機構的過程。中國信貸行業的現狀可以用四句話來形容:市場日趨成熟,市場規模不斷擴大;信貸機構的業務集中度越來越高,進入門檻越來越高;信用信息環境有了很大改善,但信息透明度仍然不高;信貸政策環境沒有實質性改變,急需政府各部門改善。
信用中介服務業的發展
中國的信用中介服務業主要包括以下幾個主要行業:征信業、信用評估業、信用擔保業、信用保理保險業、商業催收業等。在此,對這些行業的現狀、問題和發展特點進行分析。
1,征信和信貸行業
征信是征信行業中最基礎的行業。現階段我國從事征信的公司有200多家,目前有新華信用風險管理有限公司、華夏國際企業信用咨詢有限公司、上海上中征信有限公司等40多家,第二類是外經貿系統、國家統計系統和全國工商管理系統,以及各商業銀行系統所屬的專門提供企業征信服務的相關機構;第三類是已進入中國的外國信用公司,如鄧巴公司、中國臺灣省征信局、港城顧問有限公司等,都在中國大陸設立了分支機構,提供企業征信服務。經過幾年的發展,國外的壹些征信機構已經占領了國內的企業。中國征信業的發展有以下特點:
(1)市場化運作模式基本形成。
中國的企業征信服務業是在政府的推動下起步的。不同類型的征信公司按照商業化原則進行市場競爭,向社會提供客觀、獨立的征信報告。壹些行政機關下屬的征信機構在業務運作上基本采取了市場化的方式。我國企業征信業市場化運作模式基本形成。
(2)市場集中度逐步提高。
雖然目前國內征信市場有近百家征信公司,但經過幾年的激烈競爭,無論從業務量還是征信規模來看,征信市場的集中度都比較高。新華信用風險管理有限公司、華夏國際企業信用咨詢有限公司、美國鄧巴咨詢上海有限公司、臺灣省中國征信所中國分支機構等公司已占據中國市場總份額的80%左右,其他類型公司占比不足20%。此外,壹些商業銀行自行開展了貸款企業的征信工作,並相應設立了自己的征信部門,也占據了部分征信市場。
(3)機構規模普遍較小,從業人員素質不高。
幾家大型征信公司的年收入只有6543.8+00億元左右,與全球大型征信公司6543.8+00億美元左右的年收入相差甚遠。例如,D&B公司在65,438+0,998年實現了265,438+0億美元的產值。另壹方面,我國的企業征信機構從業人員較少,最多的公司也只有幾百家,通常是幾十家。而且這些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大專以上學歷的比例不高,嚴重影響了我國企業征信行業的進壹步發展。
2.信用評級行業
中國信用評估行業的發展始於20世紀80年代末。當時,隨著國內債券市場的不斷發展和貨幣借貸關系(間接融資企業)的頻繁,社會信用管理的需求日益增加,中國人民銀行壹些地方分行設立了內部信用評估部門。此後,中國的信用評級機構從無到有。
中國信用評估行業的發展有以下特點:
(1)信用評估業務不斷拓展。
中國的信用評估業務始於債券評級。確認中國程心證券評估有限責任公司等9家機構具備公司債券信用評價資格,並明確規定公司債券發行人在發行債券前必須獲得中國人民銀行總行認可的公司債券信用評級機構的信用評級。近年來,特別是亞洲金融危機後,為控制貸款風險,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要求商業銀行對貸款超過6543.8億元的企業,除了由銀行的貸款審查部門進行評級外,同時由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指定的獨立評級公司進行評級。為了提高信用評估行業的影響力。
(2)信用評估行業的制度建設有壹定基礎。
1993年,國務院發文指出,企業債券必須進行信用評級,資本在1億元以上的企業債券應由國家級評級機構進行評估。在《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幹問題的決定》中也明確提出,“資本市場要積極穩妥發展債券和股票融資,建立債券發行機構和債券信用評級制度,促進債券市場健康發展”。在壹些具體的管理辦法中,信用評價的相關規定更加明確。比如《貸款通則》規定“對借款人的信用等級,應當根據貸款人的領導素質、經濟實力、資本結構、業績、經營效益、發展前景等因素進行評價。評級可以由貸款人獨立進行,內部掌握,也可以由相關部門認可的評估機構進行。”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貸款證管理辦法》規定,“信用評級機構對企業作出的信用評級結論,可以作為金融機構向企業提供貸款的參考依據。”壹系列政策法規和管理辦法的出臺,為信用評估行業制度框架的初步建立奠定了基礎。
(3)初步建立了信用評價方法和指標體系。
從65438到0992,經過多次討論,中國信用評級協會籌備組於1992年6月制定了《債券信用評級辦法》,建立了中國自己的評級指標體系和方法,奠定了中國信用評級體系的基礎。
3.信用擔保業
信用擔保業是我國的壹個新興行業,是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發展的產物。信用擔保機構是中小企業社會化發展促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當前政府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主要政策手段。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約占全部擔保機構的90%,主要由地方經貿委會同財政、銀行等部門設立,擔保資金主要由地方政府預算撥付。二是互保。互助擔保機構是中小企業為緩解貸款困難而自設的擔保機構。其主要目的和特點是自我投資,自我服務,獨立法人,風險自擔,不盈利。這壹類約占所有擔保機構的5%。三是商業擔保。商業擔保機構壹般由企業和社會個人出資。商業擔保公司的特點是獨立法人,商業化運作,以盈利為目的,兼營投資等商業業務。這壹類約占所有擔保機構的5%。中國信用擔保業的發展具有以下特點:
(1)從中小企業融資擔保起家,發展迅速。
自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在推進市場經濟改革的過程中,我國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問題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註和我國市政府的高度重視。為了增強中小企業的融資能力,各級政府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壹項重要措施就是建立專門的擔保機構,幫助中小企業解決自身的信用不足。據不完全統計,全國從事中小企業擔保業務的中小企業互助擔保機構和商業擔保機構超過100家。這些擔保機構基本服務於所在地區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的加快在壹定程度上緩解了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促進了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因此,從全國範圍來看,可以說我國擔保行業是從中小企業融資擔保起步的,發展非常迅速。
(2)信用擔保法律體系初步建立。
轉型期社會信用的扭曲是制約我國市場經濟健康有效運行、阻礙產業結構調整和國有銀行商業化的嚴重問題。為了規範信用行為,促進金融中介和商品流通,我國於1995年頒布實施了《擔保法》。5438年6月至2000年2月,為正確適用擔保法,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擔保法若幹問題的司法解釋》,進壹步規範了擔保行為。中國初步建立了以合同法和民法為基本法,以擔保法為核心,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為補充的擔保法律體系。此外,與擔保法相關的物權法立法工作也已提上日程。
(3)資本不足是中國擔保行業發展的制約因素。
中國擔保機構的平均規模接近2000萬人民幣。由於資本金不足,擔保業務難以大規模開展,出現較大信用風險時難以抵禦風險。此外,擔保品種的設計開發和擔保風險的控制都是通過專業的技術、專家團隊和經驗來實現的。比如,為了控制風險,需要根據項目的進度和開發商的履約信譽進行分期擔保,動態預測擔保階段的風險因素,重新協商擔保條款。專業知識和經驗的缺乏嚴重制約了我國擔保行業的發展。
4.信用保理和保險業
信用保理業是指買賣雙方在均符合銀行規定的前提下,根據買賣合同及相關約定,將應收賬款債權轉讓或出售給銀行,並獲得貿易融資、應收賬款賬戶管理、債權回收服務的壹項綜合性服務。根據當事人的不同,保理業務可分為國際保理和國內保理。根據保理業務的特點和風險程度,可以分為以下三類:(1)融資保理和非融資保理。(2)公開保理和隱藏保理。(3)有追索權保理和無追索權保理。我國保理業務正處於發展階段,業務量較低,發展區域有限,但國際保理有其獨特的優勢,對提升我國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具有重要意義。
信用保險的擁有者主要指出口信用保險,是壹種專門承保企業在出口業務中因海外商業風險和政治風險而遭受的損失的保險。其主要目的是降低出口商的風險,刺激出口。中國出口信用保險發展於20世紀80年代末。1989年,國家指示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辦理出口信用保險業務,當時主要是短期業務。1992,PICC開始做中長期生意。1994,政策性銀行成立,中國進出口銀行也有辦理出口信用保險業務的權力。出口信用保險業務開始由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和中國進出口銀行辦理。
我國出口信用保險發展了近20年,承保金額大大增加。與1989相比,1999的承銷金額增長了213倍,年增長率為46.9%。即便如此,我國出口信用保險仍處於較低水平,與對外貿易的大幅增長不相適應。我國出口總額中只有約1.1%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險,我國出口總額中約99%未投保出口信用保險。我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僅占我國出口企業的3%左右,有些企業甚至不知道出口信用保險的存在。
5.商業收款業
伴隨著商業收款和賒銷活動。隨著經濟的發展,逐漸發展成為在商業活動中發揮著極其重要作用的法律行業。是指專業機構代客戶收回逾期賬款的服務。從事商事催收的機構主要是專業催收人員、信息顧問、律師等。,並用法律手段向債務人施壓。債務人提交時,征得客戶同意後,催收機構的律師會通過法律進行追償。
在中國開展業務,從事商業賬款催收業務的公司,必須先取得公安部門批準的《特種行業許可證》,公安部門是商業賬款催收業務的行業管理部門。1995之前,國內有很多討債公司。但由於經營不規範,擾亂了市場秩序,損害了債權人和債務人的權益。1995年2月和2000年8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安部和國家經貿委兩次發布通知,以社會上各種黑社會組織有牽連為由,禁止我國建立和開展代收商業戶口業務。
然而,隨著經濟改革的深入,商業催收行業有著巨大的市場需求。相關數字顯示,中國企業約占貿易總額的5%,而在市場經濟成熟的國家,這壹比例僅為0.25%至0.5%。因此,壹些公司采取了許多迂回的做法,轉向商業催收。
未來的
雖然中國的信用行業建設還存在很多問題,但是中國在短短十幾年的時間裏,經歷了信用行業從無到有,從簡單到煩瑣的過程。在整個過程中,中國人的信用意識大大增強,信用行業發展迅速。總的來說,中國的信貸行業正處於快速增長期。未來,中國征信業的發展將呈現三大趨勢:
1,信用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未來,國家將出臺壹系列相關的信用法律法規和信用行業管理運營制度。通過科學開放信用數據,統壹信用標準,逐步形成壹套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信用體系。
2.信貸行業的專業水平和服務能力有了很大提高。隨著中國市場化進程的加快,信用行業將在中國獲得顯著的社會和經濟地位。同時,信貸行業的競爭將更加激烈,信貸領域各行業的數量和結構可能會發生較大變化。
3.市場信用意識普遍提高,信貸需求不斷增加。隨著信用知識和信用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人們的信用觀念將得到根本改善,這不僅是信用服務業存在的前提,也是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大趨勢。我們堅信,在不久的將來,中國的信用建設壹定會邁上壹個新的臺階。(作者:張崢,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中國信用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