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違規
1,虛假統計。
2.隱瞞統計數據。
3.偽造統計數據。
4.篡改統計數據。
5、拒報、屢次遲報統計的。
6.地方、部門、單位的領導人自行修改統計資料或者編造虛假數據,或者強令、授意統計機構、統計人員篡改統計資料或者編造虛假數據的。
7.地方、部門和單位的領導人對拒絕、抵制篡改統計資料或者拒絕、抵制編造虛假數據的統計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
8、違反統計法有關保密規定的。
9、利用統計調查竊取國家秘密、損害社會公眾利益或者進行欺詐活動的。
10,擅自制作、發放統計調查表。
11,拒絕接受統計檢查。
根據統計法等統計法律、法規和規章,統計調查對象可能存在的違法行為包括:虛報、瞞報、偽造、篡改、拒報、重復遲報等。虛報是指行為人違反統計法律、法規和統計制度的規定,報送高於實際統計數據的統計數據的行為;瞞報是指報送統計數據低於實際統計數據的行為;偽造,是指沒有事實根據,編造虛假數據或者信息的行為;篡改是指利用職權擅自修改真實統計數據的行為;拒報是指拒絕執行國家統計制度,明確表示不履行提供統計資料的義務,無視統計部門進行統計調查的正當要求的行為;重復遲報是指行為人雖然上壹年度沒有遲報記錄,但上壹年度有遲報記錄、本年度有兩次遲報記錄或者本年度有三次遲報記錄的行為。處罰因地而異!
1.遲報和拒報的統計有哪些?
遲報統計資料是指行為人違反統計法律、法規和統計制度的規定,不按法定報送統計資料時間報送統計資料的行為。這種統計違法行為必須符合以下兩個條件:1,行為人必須違反統計法律、法規和統計制度的規定;2、不按法定時間報送統計數據的。
拒報統計資料是指有統計資料報告義務的單位或者個人,拒不執行國家統計制度,無視統計部門進行統計調查的正當要求,不履行提供統計資料義務的行為。具體包括以下四種情況:
1,明確拒絕上報統計數據;
2、被檢查單位的領導人和有關責任人員未能按期如實回答“統計檢查詢問”的;
3、經“統計報表提醒”提醒後,仍未在限定時間內報送統計資料的;
4、拒絕參加年會,也不收統計報表。
2.遲報或者拒報統計數據的法律責任是什麽?
對於遲報統計數據的違法行為,根據《統計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遲報統計資料的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也可以處以壹萬元以下的罰款。個體工商戶遲報統計數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並處壹千元以下的罰款。
對於拒報統計數據的違法行為,根據《統計法》第四十壹條的規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可予以通報;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依法給予處分。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拒報統計資料的,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個體工商戶拒報統計資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並處壹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如何識別遲報數量?
根據統計法的規定,統計調查對象遲報統計數據的違法行為,將受到行政處罰。遲報多的,加重行政處罰。
重復遲報統計數據是指在有遲報記錄的情況下,再次遲報統計數據的違法行為。
計算“多次遲報統計數據”的“次數”應根據被調查者在法定期限內提交的不同統計調查表分別計算。統計調查表的表名、表號、制表機關、批準或備案機關、批準文號、報告期、報告日期不同的,分別計為壹次。但對於壹套報告期和報送日期相同的統計調查表,無論表名、表號、制表機關、批準或備案機關、批準文號是否相同,都應計為壹次。例如,壹份統計調查表的提交日期在月後10天之前,另壹份統計調查表的提交日期在月後15天之前。如果兩人都遲到,則應認定為兩次遲到。再如,在同壹報告期內和同壹日期提交兩份以上統計調查表,其中壹份遲到的,應視為遲到;有兩份遲交報告,也應視為壹份遲交報告。
4.機密數據還需要上報嗎?
根據統計法的規定,統計調查對象必須依照本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提供統計調查所需的資料,不得提供不真實、不完整的統計資料,不得拖延、拒絕報告統計資料。同時,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應當對在統計工作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信息予以保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應當按照統計法的有關規定,對統計調查對象以保密為由拒絕按時提供統計資料的行為進行處理。
目前個別上市公司以保護商業秘密為由拒絕提供統計數據,已經構成拒報統計數據的統計違法行為。股份上市公司作為企事業單位的壹種形式,應當按照統計法的規定,履行如實提供統計資料的義務,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
虛報或隱瞞
虛報統計數據是指行為人違反統計法律和制度的規定,報送高於實際統計數據的統計數據的行為。虛報統計數據最基本的特點就是“少報多得”。例如,某企業6月份實際完成工業產值890萬元,但由於統計人員的疏忽,將本月工業產值錯算為980萬元,且該廠統計負責人未經核實同意將統計結果報送統計部門,導致該廠6月份工業產值多報90萬元。
隱瞞統計數據是指行為人違反統計法和統計制度的規定,報送低於實際統計數據的統計數據的行為。隱瞞統計數據最基本的特征就是“多報少報”。例如,某企業2003年申報的工資總額為165438+萬元。統計執法檢查發現,該企業實際支付的工資總額為295萬元。第壹個原因是企業為了少繳個人所得稅故意少報;第二,企業沒有按照統計制度統計支付給員工的餐補。
從虛報、瞞報統計數據兩種統計違法行為的主觀構成來看,不僅是基於故意,而是以行為人有過錯為前提。因此,只要行為人主觀上存在故意或者過失的過錯,並因該過錯實施了報送高於或者低於實際統計數據的行為,就可以認為其已構成虛報、瞞報統計數據的行為。也就是說,由於行為人的過失和其他過失造成的多報或者少報的行為,首先應當認定為虛報、瞞報統計數據的統計違法行為。
統計局擁有《統計法》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
第四十壹條作為統計調查對象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組織或者其他組織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可以予以通報;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依法給予處分:
(壹)拒絕提供統計資料或者經催告後不按時提供統計資料的;
(二)提供不真實、不完整的統計資料的;
(三)拒絕回答或者不如實回答統計檢查詢問的;
(四)拒絕或者阻礙統計調查和統計檢查的;
(五)轉移、隱匿、篡改、毀棄或者拒絕提供原始記錄和憑證、統計臺賬、統計調查表以及其他有關證明和資料的。
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有前款所列行為之壹的,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個體工商戶有本條第壹款所列行為之壹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並處壹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二條作為統計調查對象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組織或者其他組織遲報統計資料,或者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原始記錄和統計臺賬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有前款所列行為之壹的,可以並處壹萬元以下的罰款。
個體工商戶遲報統計數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並處壹千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