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時有哪些註意事項?1.未能按時交貨。根據合同約定,開發商會在房屋交付前十多天以掛號信的方式通知買方,告知具體交付時間及相關材料。開發商約定的期限壹般為接到通知後30天內。如果買受人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通常會被認為開發商已經將房屋實際交付給買受人,買受人必須承擔通知截止日期前購房的所有風險和稅費。
購房者在購買時要寫清楚郵寄地址,而且必須是容易收到的地方,能保證親自簽收。如果在合同規定的送貨期內,買家正好外出,可以打電話或者問親戚朋友了解詳情。如果不能按時參加,可以書面或通過與開發商聯系確定具體時間,以書面形式確定。
2.開發商資質證書不全。開發商證件不全的,向開發商索要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並向其索要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房地產開發建設工程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竣工驗收備案表、分戶驗房交接表、驗收意見表(如建築驗收備案表)。只要身份證準備好了,就可以簽入住單了。現在很多樓盤的“三書壹照壹表”都不全,特別是因為樓盤主體結構還沒有完工,相關部門無法驗收,所以《建築工程質量合格證》、《房地產開發建設工程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更是如此。
這種情況下,買受人有權拒絕收房。確需辦理入住手續的,應當在入戶檢查交接單、檢查記錄單等相關材料中註明“無××檔”,並留存相關材料復印件。
3.先簽合同,然後去看房子。交房前交錢簽文件是合理的程序,但大部分開發商交錢都是先填表、簽文件、驗房,讓購房者處於被動地位。買受人必須在合同中註明“先收房後購房”的條款,不驗房不予受理。如果最初的合同裏沒有,妳可以在收貨單據上寫“未檢驗”之類的。有問題可以咨詢開發商。
4.開發商會把大事變小。有的開發商會說,業主驗房出現的問題,比如墻面、地磚、漏水甚至結構問題,都是小事,會讓人去修,盡量不讓他們把問題寫在驗收報告裏。
無論開發商的隨行人員多麽自信,業主都應該遵守他們的原則,無論問題大小,都要寫出相應的文件或表格。如果項目沒有提供驗收報告,需要自己準備紙筆,把相關問題壹壹記錄下來。
5.小區配套設施不完善。業主驗房時,不僅要事前驗房,還要仔細查看整個小區的規劃,看是否與合同中的約定壹致,如車庫、會所、園林景觀等。
簽訂購房合同時,應將開發商的承諾寫入合同條款,並保留所有可作為合同附件的宣傳資料。在驗貨時,可以按照合同條款和開發商在銷售時的承諾進行驗貨。如果有問題,也可以由業主委員會和開發商協商解決。
6、亂收費。雖然物價局已經明確規定了相關入住費用,但個別開發商在交付時仍收取租金。
收房時,請提前了解相關物價局的收費規則,並帶上應付費用清單,與開發商要求的金額進行比對。最好隨身帶個計算器,記下每壹筆賬單,如果有不合理的費用,馬上告訴開發商。必要的話可以向物價局和房管局投訴。另外,驗房之後,辦理房屋驗收單的時候壹定要簽訂物業管理公約,壹定要提前達成協議,避免日後產生糾紛。
以上是關於什麽是房屋檢查三本壹證壹表及相關問題的回答。希望我的回答能讓妳滿意,為妳的問題提供壹些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