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的構成
養老保險
失業保險
工傷保險
醫療保險
生育保險
壹、養老保險
1,基本養老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實施的壹項制度,旨在確保勞動者在年老喪失勞動能力時獲得基本生活保障。
適用於各類企業和職工,標準基本統壹,費用由國家、企業和個人共同承擔。
社會整體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每個職工都有壹個終身養老保險賬戶,個人繳費部分和用人單位繳納的退休統籌費部分計入個人賬戶。無論職工在哪裏工作,只要個人和單位繳費,都計入個人賬戶。退休時,養老金按照個人賬戶積累額發放。
個人賬戶包括:
1,個人繳納的全部基本養老保險費;
2、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按參保人員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壹定比例計入的部分;
3.個人賬戶儲存額的利息
個人賬戶的金額如何儲存和使用?
1.購買全國社會保險基金特別定向債券。
2、存入銀行養老保險基金專戶
個人賬戶只能用於養老,不得因購房、醫療、子女教育等原因提前支取。
個人賬戶可以繼承嗎?
職工在職或退休後死亡的,其個人賬戶可以繼承。
在職死亡:繼承金額為個人賬戶中個人繳費部分的本息。
退休後死亡:
繼承額=個人賬戶余額×個人繳費本息占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的比例。
什麽是工資支付?
繳費工資是指單位和個人按規定比例計算的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是個人計算養老保險水平的重要依據。
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
1,個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繳費比例為8%;
2.單位按照全部參保人員繳費工資基數之和的19%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2003年起調整為20%)。
個人賬戶中企業的比例如何確定?
1998年7月,規定要求按照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11%為參保人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企業繳費比例為3%
誰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累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15年以上;
1988年7月《條例》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的人員,累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10年以上。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礎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1,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上壹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
2.個人賬戶養老金標準:本人賬戶存款的1/120;
個人繳費年限不足15的,退休後不按月享受基礎養老金待遇,個人賬戶儲存額壹次性支付給他。
第二,失業保險
什麽是失業保險?
失業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執行,由社會設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
1,強制原則
2、統壹性原則
3.三方負擔原則
失業保險費繳納標準?
單位:按照65438+本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的0.5%繳納失業保險費;
個人:個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0.5%繳納失業保險費。
享受失業保險的條件是什麽?
1,已參加失業保險並按規定繳納;
2.非故意中斷就業;
3、已進行失業登記,且有求職要求。
失業者的待遇?
1,醫療補助;
2、壹次性醫療補助;
3.計劃生育補助金;
4.喪葬津貼;
5.退休金
失業保險的期限是多久?
1-2年,3個月;
2-3年,6個月;
3-4年9個月;
4-5年,12個月;
5年以上的,每1年發放1個月,最長不超過24個月。
領取失業救濟金的標準是什麽?
1,支付
2、5-10年,最低工資的75%;
3、……
從第13個月起最低工資的70%。
第三,工傷保險
什麽是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是國家通過的立法,對因工作事故和職業病遭受意外傷害並喪失勞動能力的保險範圍內的勞動者提供醫療救治、職業康復、經濟補償和基本生活保障;壹種社會保險制度,向因工傷死亡人員的遺屬提供物質援助,如養老金。
享受工傷保險的條件是什麽?
因工負傷並處於患病狀態的
因工傷喪失勞動能力並因此中斷工資收入的人員。
永久或暫時喪失工作能力和全部或部分工資收入損失
因養家糊口者死亡而失去生活費用來源的幸存者。
工傷保險待遇如何?
1,工傷醫療
2、工傷待遇
3.殘疾治療
4.職業康復治療
5.工作中的死亡治療
不負責任的賠償
勞動者在生產中發生工傷事故時,無論事故責任是否屬於勞動者本人,受職業傷害者都應無條件獲得必要的經濟補償。
工傷保險費全部由企業承擔,個人不繳費。
第四,醫療保險
1,基本醫療保險
1,基本醫療保險由政府組織,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參加。被保險人的醫療待遇水平根據財政、用人單位和職工的承受能力確定。
2、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賬戶和統籌基金相結合,保障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需求。
什麽是大醫療互助制度?
為解決住院大病和門診慢性病職工個人負擔過重的問題,由政府組織、不享受公務員補貼的企事業單位必須參加的補充醫療保險,是基本醫療保險的必要補充部分。
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標準
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大額醫療費用
參保職工2% 5元
退休人員/3元
雇主9% 1%
上壹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以本企業全部職工繳費工資之和為基數。
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標準說明
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低於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
超過本市月平均工資300%的標準部分不作為繳費基數。
個人賬戶
個人賬戶是經辦機構通過銀行為參保人員設立的專用賬戶,用於記錄和存儲個人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和單位繳費所含保費的使用情況。
個人賬戶中的資金屬於個人,只能用於支付醫療費用。個人不能將錢存入該賬戶。
個人賬戶資金來源
1,個人繳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
2、單位繳費比例計入個人賬戶。
35周歲以下的,按本人工資的0.8%繳納;
35-44歲按1%計;
45歲以上按2%計入;
70周歲以下的退休人員,按上年度平均工資的4.3%計入。
70歲以上的人占4.8%
個人賬戶支付範圍
1,門急診費用;
2.定點藥店需要足夠的費用;
3.統籌基金最低支付線以下的費用;
4、免賠額上網費用由個人按比例承擔。
統籌基金不予支付的醫療費用。
1,非定點醫療機構(急診除外)
2、非定點藥店購藥(急診除外)
3、因交通事故、醫療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的傷害。
4.本人吸毒、打架鬥毆或因其他違法行為造成傷害的。
5、因自殺、自殘、酗酒等原因接受治療。
6、在國外或香港、澳門特區和臺灣省地區治療。
7、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應由個人繳納的。
基本醫療保險:起付標準(單位元)
醫院等級起付標準
在職員工和退休員工
壹級醫院500(759) 350(531)
二級醫院1000(797)
三級醫院2000 (1897)
註:最低繳費標準為2005年7月1之後,括號為7月1之前。
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比例
醫院級在職員工和退休員工
統籌基金支付個人繳費統籌基金支付個人繳費
壹級醫院90% 10% 93% 7%
二級醫院85% 15% 89.5%
三級醫院80% 20% 86% 14%
基本醫療保險:封頂線
最高限額(整個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額):
按年累計機,按上半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4倍計算。
舉例:去年平均工資為:31020元。
封頂線是124080。
基本醫療保險:重大疾病津貼
重大疾病醫療補助費用支付比例重大疾病醫療補助個人支付比例
0至65438+萬元90% 10%
大於15萬元小於15萬元的,分別為95%和5%。
動詞 (verb的縮寫)生育保險
社會生育保險是針對婦女的生育行為和特點,通過強制手段征收生育基金,為孕產婦職業女性提供及時的經濟幫助,保障參保母親和兒童的基本生活和健康,保障社會人口再生產和婦女兒童權益的壹項社會保障制度。
誰辦理生育保險?
(壹)按規定在我市參加養老保險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市屬集體企業、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市屬外商投資企業及其職工,在東莞參加綜合基本醫療保險的中央、省屬及其他企事業單位及其職工,也應參加生育保險。
(二)鄉鎮集體企業、鄉鎮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及其職工、城鎮個體經濟組織及其職工,按我市養老保險實施範圍,在參加養老保險和住院基本醫療保險的同時,必須以鄉鎮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
付款方式
職工生育保險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節余”的原則籌集資金。
上述第二條第(壹)項職工的生育保險費,由單位按上年度全部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的0.5%按月繳納;
第(二)項職工的生育保險費,由單位按照本市(鎮)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0.5%乘以在職職工人數繳納。個體勞動者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生育保險福利
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在參保兩個月後,符合省、市計劃生育生育條件或計劃內懷孕流產的,根據其參加綜合基本醫療保險或住院基本醫療保險的情況,分別按以下標準,享受壹次性定額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待遇:
參保產婦出院後,在產褥期(產後六周內)患分娩引起的疾病的,其住院基本醫療費用按以下辦法支付(其他疾病按醫療保險規定辦理):
參加綜合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生育保險基金可報銷90%,個人負擔10%;參加住院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生育保險基金支付80%,個人支付20%。
參保夫妻自願終身只生育壹個子女,符合《廣東省計劃生育條例》相關規定的,在計生部門領取有效獨生子女證後,可壹次性享受2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