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文件,社會藥店的藥學服務能力可分為初級藥學服務能力、基本藥學服務能力和高級藥學服務能力。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藥品GPP評價社會藥店的藥學服務能力,根據藥品GSP符合性檢查結果確定藥學服務能力等級。經綜合評價後,出具社會藥店藥學服務能力等級評價報告,並公開評價結果。
藥店需要根據評估結果申請開展相關經營活動。
文件要求,社會藥店應當根據藥學服務能力等級評定結果,申請辦理藥品經營活動相關事項備案或者報告,執行執業藥師相關要求。
初級藥學服務包括藥品零售供應和服務、處方審核和配藥以及用藥指導;基本藥學服務包括藥物警戒檢測、患者隨訪和用藥教育、中藥煎服等。高級藥學服務在此基礎上增加了藥物治療管理和廢棄藥物回收管理。
按照藥品GPP和申報事項相關的規定或規範,湖北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依據《湖北省社會藥店互聯網藥學服務管理條例》、《湖北省異地藥店(藥櫃)監督管理條例》、《湖北省社會藥店廢棄藥品回收管理條例》、 《湖北省社會藥房藥品日歷管理規定》、《湖北省社會藥房處方審批規定》、《湖北省社會藥房中藥替代服務質量管理規定》、《湖北省社會藥房互聯網藥學服務平臺質量管理規定》。
根據《藥品檢驗管理辦法》和《湖北省藥品經營活動檢查指南》中缺陷分類的定義,結合藥品GSP符合性檢查結果,對申請的藥學服務能力水平和擬開展的藥學服務活動進行綜合評價。綜合評價結果分為三類:
評估標準:
通過:無嚴重缺陷,判定為“通過”;
延期審批:存在較多重大缺陷,或關聯後可升級為嚴重缺陷,判定為“延期審批”,需整改至少1個月方可申請復審;
失敗:如果存在兩個以上(含兩個)嚴重缺陷(包括多個可升級為嚴重缺陷的重大缺陷),則判定為“失敗”,6個月後可重新申請。
此類藥店不得評定高級藥學服務能力等級。
根據藥學服務能力水平,文件明確了相應的設施和設備。除應具備現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中的相關設施和設備外,還應具備以下設施和設備:
根據社會藥店規模,藥學服務場所壹般應設置藥物治療管理場所,提供基本藥學服務和高級藥學服務,開展藥物治療管理和用藥咨詢,保障特殊患者或消費者咨詢對話的私密性。如果只提供初級藥學服務,可以設立藥師咨詢臺。必要時,可設立公共衛生和用藥知識教育區。
DTP藥店等專業藥店可以設立藥師門診,經衛生部門同意,設立慢性病和特殊疾病醫生專科門診。經營中藥飲片的社會藥店經衛生部門備案後,可以在藥品零售場所和獨立的中藥煎藥室設立中醫診所。
在監管方面,湖北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明確,藥學服務能力等級評定實行動態管理,有效期壹般為3年。期間根據常規檢查和藥品GSP符合性檢查結果進行了綜合評估和調整。
湖北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現社會藥店從事與其藥學服務能力不相適應的藥品零售活動,應當立即采取行政措施,涉嫌違法違規的,應當立案查處。有證據證明社會藥店在藥學服務中主觀故意提供假劣藥品的,不得評為藥學服務能力先進等級,並公開相關檢查確認信息。
為省內藥品零售活動的準入提供監管標準
這套社會藥房監督管理制度文件被認為是湖北省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貫徹《藥品管理法》,制定即將出臺的《藥品經營和使用監督管理辦法》的配套文件。隨著湖北藥品零售門店從2065,438+07年底的17286家增加到今天的21334家,零售活動準入退出、執業藥師配備等難點問題進壹步凸顯。藥品回收、中藥湯劑等熱點問題長期得不到有效監督管理。與此同時,互聯網藥品銷售、互聯網藥學服務和電子處方流通、遠程處方審核、遠程藥房等新業務、新模式快速發展,對原有監管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戰。
此外,藥品監管改革後,原有市縣藥監部門監管方式和標準存在差異化、碎片化等問題,急需出臺全省統壹、系統的社會藥房監管政策和標準。
湖北省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了相關文件,為全省藥品零售活動的準入提供監管標準,以促進藥學服務和網上售藥的規範化,推動社會藥店參與公共衛生管理。
今年6月至8月,湖北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先後完成了《湖北省社會藥房互聯網藥學服務管理規定》等文件的制定工作,並先後6次在官網、省局發布上述9個文件的征求意見稿。共收集14個單位和個人的意見建議49條,其中采納7條,否決8條,重復20條,以詢問方式詢問9條,要求說明5條。
其中,對社會藥店銷售行為“處方藥、非處方藥不得贈送”的規定,根據2007年《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和2000年《處方藥、非處方藥流通暫行規定》修改為“處方藥、非處方藥不得贈送”。
湖北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也對未被采納的建議做出了相關說明。
其中,對於《湖北省社會藥房互聯網藥學服務管理規定》,要求增加互聯網第三方服務平臺,可進行遠程審評。湖北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指出,第三方服務平臺不得從事藥品零售購銷活動。
對於《湖北省遠程藥房(藥櫃)監督管理規定》,要求社會藥店不得多設遠程藥櫃,設置數量與實體店數量壹致。原因是社會藥店可以設置更多的遠程藥櫃,不屬於壟斷經營,不會造成市場無序競爭。相反,公平競爭有利於促進高質量的產業發展。
對互聯網銷售藥品的倉儲配送,在具備基本藥學服務能力的藥店“網上預約門店發貨”和“網上預約門店收款”規定的基礎上,增加“網絡倉配”。之所以提出建議,是因為“網絡倉配”很可能會改變藥品批發企業的管理模式,即只允許“批發活動”,同時從事“零售活動”,這與藥品管理的法律法規相違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