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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小區12戶業主安裝電梯,七樓起訴壹樓業主,是否應該安裝電?

去年6月5438+065438+10月,因電梯安裝受阻,位於合肥市包河區蕪湖路街道綠苑小區6號樓的7位業主將壹樓的兩位業主壹起告上法庭。7月2日,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決,判決樓上7名業主勝訴,壹樓2名業主自判決生效之日起停止妨礙、阻撓該樓電梯安裝施工。據了解,這是合肥首例“電梯安裝被堵”案。

老舊多層樓梯間安裝電梯被壹樓業主叫停。

7月6日上午,記者走進位於包河區梅嶺大道155號的綠園小區。這個小區建於2000年左右,是老式的多層樓梯房。目前小區內已有兩個單元完成電梯安裝,5個單元正在安裝電梯(不含涉事樓)。

判決書涉及六棟樓,六層,每層兩戶,*** 12戶。早在2019年底,小區就開始在安裝電梯前征求意見。在涉及的12戶中,有9戶同意安裝電梯並簽字。

“其中有兩戶同意安裝電梯但沒有使用,所以壹* * *是使用電梯的七戶業主,原告是後來同意使用電梯的這七戶業主。”包河區五湖路街道城管科姚晨告訴記者,12業主中,1選擇棄權安裝電梯,2位業主反對,9位業主已經簽字。

姚晨說,根據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20年9月1日發布的《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修改合肥市既有住宅安裝電梯實施意見部分條款的通知》的規定,三分之二以上業主有安裝電梯的意向,

隨後,該樓電梯安裝方案經相關部門審核通過。然而,2020年6月5438+065438+10月,電梯施工第壹天,壹樓兩戶提出異議,停止施工,拒絕安裝電梯。

調解失敗走司法程序十幾次。

在6棟樓下,記者看不到任何電梯施工的痕跡,但看到樓邊有壹張告示:電梯工程再次安裝請註意安全。為安裝電梯工程的公司簽字。

在“工程概況”標牌的另壹側,記錄了工程名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等信息,並註明這是業主自籌資金方式,合同工期為基坑竣工之日起120天。牌子上用黑色記號筆寫著“如果盲目施工,後果自負”的字樣。

“這棟樓安裝電梯的糾紛,調解了十幾次,還不包括私下調解。”姚晨說,在調解過程中,壹樓業主提出了兩個解決方案,這兩個方案都不太可能實現。這種情況下,只能建議樓上業主走司法程序。

樓上七位業主將壹樓兩戶壹起告上法庭。

記者在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書上看到,綠園小區6號樓1單元7戶業主向包河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壹樓業主停止阻撓綠園小區6號樓安裝電梯的行為,不得組織、阻礙、破壞綠園小區6號樓安裝電梯的正常施工。

作為被告,壹樓的兩位業主稱,在沒有協商壹致的情況下,不同意為綠園小區的6棟樓安裝電梯。

包河區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20年9月11日,綠園小區6號樓1單元業主與安徽京球安裝電梯工程有限公司簽訂《安裝電梯設備采購安裝合同》,2020年9月18日,業主代表郭在單元門口公示電梯安裝情況及初步設計方案。公示期為09年9月19日至2020年9月25日,共7天。

2020年9月28日,合肥市包河區蕪湖路街道友誼社區居委會發布《關於安裝電梯的公示報告》,其中稱:“根據《包河區既有建築安裝電梯操作規範》、《合肥市既有住宅安裝電梯實施意見》和《合肥市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經6號樓業主壹致同意, 壹個面積超過三分之二的單元,綠園小區業主同意在本單元門口安裝電梯,初步設計方案圖紙公示*** 7天,2020年9月19日至2020年9月25日。 公示期間未收到書面異議,特此說明”。

之後,業主代表將《安裝電梯申請表》和《小區、街道現有房屋安裝電梯備案意見表》提交合肥市包河區住建局備案。施工單位進場施工後,因壹樓業主不同意安裝電梯發生糾紛,訴至包河區人民法院。

法院判決壹樓業主停止阻撓電梯安裝施工。

“年紀大了,特別是老公腿關節不舒服,我也希望樓上樓下更方便。裝電梯的想法幾年前就談好了,那時候政府補貼政策還沒出來。”601號樓的業主唐愛萍告訴記者,小區其他樓都有安裝成功的案例,壹開始沒想到會遇到這麽大的困難。鄰居沒有想到走法律途徑。壹開始都希望和平解決,但是鄰居做了很多工作,也沒能打通。“已經拖延了壹年多,我真的很高興決定已經做出。我希望早點開始工作。”

記者試圖采訪壹樓業主,對方並不配合。

包河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根據合肥市政府出臺的既有住宅安裝電梯政策,本案涉及建築物內安裝電梯,征求了專有部分占總建築面積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的意見,並經參加投票的專有部分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和四分之三以上的投票人同意,且安裝電梯也進行了公示。涉案小區所在的小區和街道已被查封備案。因此,安徽京球電梯安裝工程有限公司依據《電梯安裝設備采購安裝合同》對涉案樓電梯進行了相應的施工,符合法律規定。原告要求被告不要阻撓安裝電梯的申請,法院予以支持。

被告認為安裝電梯可能存在不可預見的隱患,影響采光、出行便利和安全。法院認為,原告安裝電梯合法有效,被告不應阻撓原告安裝電梯。如果被告認為安裝電梯造成相關隱患,可以單獨向原告主張權利。據此,判決被告1樓業主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停止對合肥市包河區梅嶺大道155號綠園小區6號樓電梯安裝施工的妨礙和阻撓行為。

「目前仍在上訴期內。不知道被告1樓的兩戶是否會上訴。我們只能等到最後做出決定,看什麽時候開工。”電梯安裝公司相關負責人說。

鼓勵業主通過友好協商達成諒解。

“此案是合肥首例電梯安裝經多輪相互協商後受阻的案件。”合肥市房產局舊住宅區環境綜合整治辦公室主任王說,合肥的電梯安裝從2019到現在,歷時兩年半,已開工500多部,並非壹帆風順,困難重重,壹波三折。

「我們鼓勵業主透過友好協商達成諒解。如果窮盡壹切手段都不足以解決問題,只能通過訴訟維護大家的合法權益。”王說,老小區裝電梯的初衷是為了解決老年人和智障人士出行難的問題。希望市民能多壹些寬容,支持老舊小區安裝電梯。

對於有業主建議給壹樓業主補償的問題,王認為,壹樓業主確實應該得到補償,但壹樓業主的補償金額需要業主自己協商,目前還沒有統壹。

合肥報業全媒體記者於實習生羅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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