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補償費:又稱房屋置換費,用於補償房屋拆遷當事人。這個費用的具體數額是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內部結構和磨損程度,按照不同檔的平方米單價計算不同的標準;
2.搬遷周轉補償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當事人在拆遷過程中尋找臨時住所的不便。這項費用的具體數額是根據臨時住宿的條件,按照被拆遷房屋的總人口給予補貼;
3.獎勵補償費:用於鼓勵拆遷當事人配合房屋拆遷。此項費用的具體數額由拆遷所在地人民政府和政府行政主管部門指定,補償方案將根據拆遷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拆遷補償的法律法規進行支付。
產權調換的補償標準和面積計算;
1.人均合法產權面積不足50平方米的,產權面積確定為50平方米。人均不足50平方米的部分,已建無合法審批手續房屋的,按人均50平方米產權補償安置。未建房屋的,按該地區磚混住宅(壹級)重置價格支付後,按人均50平方米進行補償安置。人均不足50平方米的,不予裝修補償;
2、房屋產權調換按“拆壹補壹”,不補差價計算。產權調換時選擇的安置房總面積按照超出被拆遷房屋最小面積的原則控制。超出原產權面積的,按照安置房市場評估價支付購房款。安置房市場評估辦法參照《廈門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3、實行貨幣補償的,人均50平方米按鄰近被拆遷房屋上季度普通商品房平均價格,高於區域住宅商品房(不含別墅)上季度平均銷售價格的按平均銷售價格補償,人均50平方米以上的,按安置房市場評估價格補償;
4、被拆遷人選擇部分實行產權調換,部分實行貨幣補償的,貨幣補償面積不得超過被拆遷住宅面積減去安置房面積後的余額,且人均不得超過50平方米;
5.自建宅基地補償標準:有集體土地的房屋被批準自建宅基地的,被拆遷房屋按重置價格補償。框架結構房屋重置價格為每平方米595元,磚混結構房屋重置價格為每平方米510元,其他結構房屋重置價格為每平方米340元。根據住宅結構和成新率確定補償標準和補貼金額。新批宅基地建築面積控制在人均50平方米以內;
6.對已依法批準建設,但在征地拆遷公告前尚未竣工的部分,實行產權調換時應支付該區域磚混結構住宅(壹級)的重置價格,實行貨幣補償時應扣除該區域磚混結構住宅(壹級)的重置價格。
7、轉讓或贈與集體土地上的住宅房屋,轉讓或贈與的建築面積應計入轉讓方或贈與方的人均住房面積。產權清晰的×××住宅(包括祖屋),其產權面積應按各自份額計算。已拆遷安置的同村住宅面積應合並計算;
8.有合法審批手續的住宅房屋,裝修補償按280元/平方米壹次性補償;
9、凡及時辦理農村土地房屋權證、房屋拆遷的,給予5000元/戶獎勵;
10,人均合法財產面積,以有常住戶口且實際居住在行政村的家庭成員為基數,屬於“壹戶多房”,合並核定的合法面積,合並人口。
綜上所述,宅基地區位補償價格與被拆遷房屋置換成新價格結構的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價格=宅基地區位補償價格*宅基地面積+被拆遷房屋置換成新價格。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給予被征收人的補償包括:
(壹)被征收房屋的價值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引起的搬遷補償和臨時安置;
(三)征收房屋造成損失的補償。
市、縣兩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貼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貼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