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黨通過的《中國* * *生產黨第壹綱領》兼具黨綱和黨章的特點,將我黨的名稱確定為“中國* * *生產黨”,並以俄羅斯社會民主勞動黨黨章為例,規定了該黨的組織原則、組織機構和入黨條件。第壹次全國代表大會宣告了黨的成立,但嚴格地說,中國共產黨第壹次全國代表大會並不是正式的黨章。
二、黨的第二大:
建黨後,革命形勢的迅速發展,要求盡快制定適應黨的組織發展和革命鬥爭需要的正式黨章。中國共產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完成了這壹開創性的工作。
第三,從黨的三大到六大,黨根據革命實踐和認識的發展,對第二部黨章進行了修改和完善。
1.中國共產黨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了中國* * *產黨章程第壹次修正案,決定增加黨員等待期。中國共產黨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了中國生產黨的第二次修改黨章,規定黨的基層單位為支部,黨的中央執行委員會主席的名稱改稱總書記,各級執行委員會主席改稱書記。
2.1927年6月,中共政治局會議通過的《中國生產者黨章程第三次修正案決議》,是黨的歷史上唯壹壹部不是由黨代會制定和修改的黨章。
3.中共六大通過的黨章(又稱“第四次憲法修正案”),是唯壹壹部在國外修改的黨章。它首次將黨的組織原則明確為民主集中制,並在黨員管理制度和黨的組織結構方面進行了新的探索。
第四,中國共產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是在抗戰勝利前夕召開的壹次團結勝利的大會。
1,黨的七大通過的黨章,是我們黨第壹部完全自主修改的黨章,充分證明了黨的成熟和強大。黨的七大黨章第壹次增加了總綱,把毛澤東思想確立為黨的“壹切工作的指南”,闡述了黨的性質、目標、指導思想、根本宗旨和優良作風等重大問題。
2.第壹次以條文的形式規定了黨員的權利和義務,調整和充實了黨的各級組織的設置、任務和權力。黨的七大黨章是民主革命時期最好最完整的黨章,為全黨團結壹致奪取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勝利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動詞 (verb的縮寫)中共八大是新中國成立後召開的黨的第壹次全國代表大會,是黨執政後制定的第壹部黨章。
1.黨的八大黨章,總結了黨執政初期的經驗,體現了執政黨建設的特點,刪除了黨的七大黨章中“地下組織”和“經費”的章節,增加了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的任務、實現現代化的目標和黨的內外政策。民主集中制得到充分討論,
2.對黨的組織結構和制度進行重大調整,規定黨的各級代表大會常任制;對黨員特別是黨員幹部提出了更高更嚴的要求,完善了黨的紀律處分種類。
不及物動詞黨的第九次和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
1和“文化大革命”時期,中共九大、十大通過的黨章,肯定和堅持了“在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理論,強調“以階級鬥爭為綱”,對黨的性質、指導思想和根本任務作了錯誤的、不科學的闡述。關於黨內民主、黨員的權利和義務的重要規定都被廢除了。
2.黨的九大黨章,錯誤地寫林彪是毛澤東同誌的接班人。這些都反映了“文化大革命”對黨的建設的嚴重破壞。
七、黨的十二大:
1.黨的十壹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們黨開創的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對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提出了新要求,也對黨章建設提出了更高要求。黨的十二大總結了黨執政的經驗教訓,重新制定了體現馬克思主義政黨原則、中國黨情和時代特征的黨章。
2.黨的十二大黨章把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規定為黨的指導思想,澄清了黨的十壹大黨章中的“左”傾錯誤,對黨的性質、指導思想、奮鬥目標和國際國內政策作出了正確的闡述。對黨員和黨的幹部在思想上、政治上、組織上提出了更高的標準,對黨員的權利和義務作出了新的規定;對堅持黨的民主集中制、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完善黨的各級領導制度、嚴明黨的紀律提出了新的要求。
8.中國共產黨第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
1.黨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和十八大根據黨的理論創新和實踐發展,在保持黨章總體穩定的前提下,對黨章進行了適當修改。黨的十三大黨章豐富了發展黨內民主和完善組織制度的內容。
2.黨的十四大修改了黨章的總綱和部分條文,突出了鄧小平同誌關於社會主義本質的論述,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黨的基本路線和壹系列方針政策寫入黨章。黨的十五大黨章,確立了鄧小平理論為黨的指導思想。
3.黨的十六大把“三個代表”確立為黨的指導思想,把黨的性質表述為“兩個先鋒隊”,豐富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內容,增加了“黨徽黨旗”壹章。
4.黨的十七大黨章寫入了科學發展觀,增加了關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和理論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論述,增加了關於黨的組織制度和工作制度的內容。這是黨的十二大以來對黨章內容修改最多的壹次。
5.黨的十八大黨章修正案將科學發展觀確立為黨的指導思想,增加了關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論述,將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豐富了黨的建設總體要求的內容,對黨員、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幹部提出了新的要求。修改完善後的黨章更具時代性、規範性和創造性。
九。十九大對黨章的修改
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中共十九大根據新形勢新任務對黨章進行了適當修改。要把黨的十九大報告確立的重大理論觀點和戰略思想寫入黨章。
擴展數據
黨章是黨的章程,是壹個政黨為實現黨的綱領、開展正式活動、規定黨內事務而制定的根本法。它是黨的成立和活動所依賴的法律制度的基礎,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基本準則和規定。它具有最高黨法和根本法的效力。
黨章壹般由黨的代表大會制定和通過,其內容主要規定黨的綱領、組織、組織制度、黨員條件、黨員的權利和義務、黨的紀律。黨章的內容,隨著形勢的發展、任務的變化、鬥爭的需要和黨員的情況,定期進行修改。
世界無產階級政黨的第壹部章程是馬克思恩格斯制定的並在1847+065438+10月召開的* * *聯盟第二次代表大會上通過的* * *聯盟章程。
黨章行動
黨章是政黨為保證全黨政治上思想上的統壹和組織上行動上的統壹而制定的憲法。黨的黨章的主要內容應當包括黨的性質、指導思想、綱領和任務、組織結構和制度,以及黨員的條件、權利、義務和紀律。黨章也是衡量壹個政黨成熟與否的關鍵因素之壹。黨章是政黨的宗旨和行為準則。
中國* * *產黨現行黨章在中國* * *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進行了部分修改,並於2017年10月24日通過。除總綱外,還有十壹章五十五條。它規定了黨的綱領、組織結構、組織制度、黨員條件、黨員的義務和權利、黨的紀律。
參考資料:
中國* * *產黨黨章建設的歷程是怎樣的?-永濟黨建